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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第十七届人民政府
​2018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8〕4号    

 2018年6月5日上午,旗委副书记、旗长成红亮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2018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研究盐业体制改革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经信局关于我旗盐业体制改革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是上级党委、政府为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发[2016]150号)、《呼和浩特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完成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旗盐业行业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有效衔接,会议议定:(一)尽快完成我旗盐业机构设置、职能划转和人员转岗安置工作。(二)机构设置方面,旗编办负责做好增设盐业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化转方面,将盐业行业主管职能划转至旗经信局,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划转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岗人员方面,旗人社局负责审核转岗人员的相关档案,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旗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人员转岗接收工作。(三)旗编办负责向上级编制管理部门争取转岗人员所需编制。(四)关于盐业局局长李俊生职务安排问题,由旗政府办协同旗委组织部,提请旗委常委会研究。

二、审议《乌兰牧骑2018年选拔优秀人才实施方案》事宜

会议听取旗文广局关于《旗乌兰牧骑2018年选拔优秀人才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指出,加强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的回信精神的重要举措。

按照旗委十二届常委会第65次会议精神,会议原则同意《土左旗乌兰牧骑2018年选拔优秀人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议议定:(一)健全完善乌兰牧骑2018年选拔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云丽琴任组长,旗文广局牵头,旗委办、政府办、旗纪委、监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乌兰牧骑选拔优秀人才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请旗法制办和法律顾问进行把关。(三)旗编办要掌握乌兰牧骑现有编制和人员情况,旗文广局要进一步加强乌兰牧骑队伍建设管理,提高节目编创能力和演出水平。

三、听取全旗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旗公安局关于全旗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旗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旗扫黑除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会议要求,全旗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新高潮。

四、对全旗建筑材料加工企业采取分类整治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环保局关于对全旗建筑材料加工企业实施分类整治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各地在中央环保督察开展“回头看”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为进一步做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意见》的有关精神,会议议定:(一)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坚决停产整治。对于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既要推进问题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导,在整改工作中尽可能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二)旗环保局牵头,国土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金山开发区、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紧密配合,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对发现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按照《意见》要求进行整治。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我旗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做好督导检查,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

五、研究组建台阁牧镇城管执法中队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台阁牧镇关于组建城管执法中队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台阁牧镇紧邻呼市市区,属于城郊结合部,过境车辆、流动人口多且杂。加强市容管理对于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条件,美化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议定:(一)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原则同意组建台阁牧城管执法中队。(二)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由台阁牧镇和旗市容局共同负责人员招聘,执法主体为旗市容局,人员的具体管理由台阁牧镇负责,人员工资由旗财政予以保障,日常支出由台阁牧镇政府解决。(三)旗编办负责做好组建机构的审核把关。

六、研究旗一中新建教学楼、图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教育局关于土左旗一中新建教学楼、图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汇报。按照旗委十二届常委会第50次会议精神,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会议议定:(一)旗教育局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旗财政局对缺口资金予以支持。(二)待征拆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依法实施项目的征拆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