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2017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上述两项工作督察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察一组
组 长:窦玉生(副旗长)
副组长:高 宇(旗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李凤群(旗政府办工作人员)
邢挨平(旗环保局工作人员)
李国茂(旗林业局工作人员)
负责督查: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治理问题整改落实。
(二)辖区内燃煤锅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察二组
组 长:郝锦晔(副旗长)
副组长:李国军(旗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李嘉夫(旗政府办工作人员)
王向军(旗水务局工作人员)
云晓红(旗环保局工作人员)
负责督察:
(一)察素齐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等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二)敕勒川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工问题整改落实。
(三)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污水直排问题整改落实。
(四)察素齐镇地下水源地附近深洼坑、垃圾堆问题整改落实。
(五)灌溉机电井管理问题整改落实。
(六)强化用水管理问题整改落实。
(七)金山开发区固废处置项目未启动问题整改落实。
(八)金山开发区规划范围问题整改落实。
三、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督察组
组 长:巴 图(副旗长)
副组长:石胜利(旗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程家跃(旗政府办工作人员)
杨宏志(旗国土局工作人员)
负责督察:2017年度我旗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专项工作督察组要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间的节点要求进行督察。并对督察结果在旗四大班子及相关单位内进行通报,每周三、周五各通报一次。
(二)各专项工作督察组要从5月8日开始深入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察,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督察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所承担的任务按要求如期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