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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

土左政办发〔2018〕35号    

金山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全力打好防污治污攻坚战,根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和《土默特左旗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18-2020)》(土左党办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围绕整改问题清单,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我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亟待解决的整改问题通知如下:

一、察素齐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未按期完成并存在超标准排放情况

整改措施:旗城发公司要加大资金筹措渠道,要按期完成提标工程,并彻底解决超标排放情况。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责任领导:巴 图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责 任 人:杨建忠

配合单位: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

二、察素齐镇污水处理厂存在收水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旗城发公司要制定察素齐污水处理厂分池运行相关方案,5月底前解决负荷率低的问题。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0日前

责任领导:巴 图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责 任 人:杨建忠

配合单位:环保局、住建局

三、敕勒川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期完成

整改措施:旗城发公司要加大资金筹措渠道,力争如期完工并运营。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前

责任领导:巴 图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责 任 人:杨建忠

配合单位:财政局、环保局、旅游局、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

四、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9.9万吨污水直排问题整改滞后

整改措施:台阁牧镇要在5月15日前制定合理计划,启动污水管网建设前期相关工作,可考虑接入金山污水管网,在年底前完成整体工作的30%。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责任领导:窦玉生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台阁牧镇

责 任 人:王文山、王瑞强、杨建忠

配合单位:金山开发区、住建局、环保局

五、察素齐镇地下水水源地附近有较深洼地,存有建筑垃圾堆放,且雨季存在塌方隐患

整改措施:在5月底前,解决水源地附近洼地问题,清理建筑垃圾,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制定规范的保护措施并实施。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责任领导:李吉亚

责任单位:察素齐镇

责 任 人:特木勒

配合单位:国土局、市容局、林业局、水务局

六、金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固废处置项目(金山渣场)未启动

整改措施:金山开发区要尽快完成选址并开工建设渣场,确保在12月底前投入运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责任领导:荣院平、郝锦晔

责任单位:金山开发区、金盛公司

责 任 人:石文宏、弓振平

配合单位:环保局、经信局、毕克齐镇、住建局

七、辖区燃煤锅炉在线监测数据存在超标情况

整改措施:旗环保局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对超标的燃煤锅炉房实行处罚,并公示。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领导:窦玉生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责 任 人:云成奎

配合单位:住建局、金山开发区

八、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治理问题

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霍寨沟、二道沟、五道沟、石门沟、西沟区域内采矿、采沙、采石企业全部予以取缔并着手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快推进云山铁矿的退出和生态恢复工作。

1.霍寨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责任领导:巴 图

责任单位:国土局

责 任 人:云国平

配合单位:台阁牧镇、林业局、环保局

2.五道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责任领导:云晓林

责任单位:林业局

责 任 人:侯文江

配合单位:台阁牧镇、国土局、环保局

3.二道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责任领导:窦玉生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责 任 人:云成奎

配合单位:台阁牧镇、国土局、林业局

4.石门沟地质环境治理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责任领导:巴 图

责任单位:毕克齐镇

责 任 人:王 轶

配合单位: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

5.察镇西沟矿山环境治理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责任领导:李吉亚

责任单位:察素齐镇、水务局

责 任 人:苏 和、赵彦军

配合单位: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

6.云山铁矿矿山环境治理

完成时限:2018年5月15日前

责任领导:巴 图

责任单位:国土局

责 任 人:云国平

配合单位:察素齐镇、林业局、环保局

九、灌溉机电井管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旗水务局要对合规的灌溉机电井全部完善相关手续,对可能造成新的超采区或其他不合规的机电井完成封闭工作,对于新增灌溉机电井要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责任领导:云晓林

责任单位:水务局

责 任 人:赵彦军

配合单位:财政、发改、国土、农业开发办、农牧部、沿山乡镇(区域中心)

十、强化用水管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旗水务局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着力推进合同节水,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领导:云晓林

责任单位:水务局

责 任 人:赵彦军

配合单位:金山开发区、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

十一、金山开发区规划范围问题

整改措施:金山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家六部委审核“四至”范围调整园区面积,修编完善金山开发区总体规划。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责任领导:荣院平、郝锦晔

责任单位:金山开发区

责 任 人:石文宏

配合单位:发改局、住建局、台阁牧镇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项一方案”实施清单制管理,细化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强化闭环管理,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力争在时限要求内全部完成剩余问题整改任务。旗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整改问题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遗留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治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