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旗今年安全度汛,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各有关单位抽调车辆组建旗防汛抢险应急车队,并实行汛期值班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防汛抢险应急车队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联系大货车20辆、自卸车5辆、装载机5台,旗农机服务中心负责联系装载机5台,组成防汛抢险应急车队,由旗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旗交通运输局和农机服务中心要将抢险应急车队组建落实情况(包括车型、车号、司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车队负责人等情况)于6月15日前书面报旗防汛办( 联系电话:8150361)。汛期日常值班车辆从察素齐镇内有关单位抽调 ,每天安排一辆小汽车(见附表)。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也要根据需要组织落实一定数量的抢险应急车辆,以备急用。
二、值班车辆职责
各车属单位一定要从防汛工作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 做到召之即来,来即能用。任何车属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推诿缺勤。对于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贻误防汛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值班时间安排
汛期日常值班的车辆按值班时间安排表,准时到旗水务局院内值班,每班一昼夜,即从接班之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为一班。防汛抢险应急车队只在发生险情时调用。所有车辆由旗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安排落实。
附件 : 汛期值班车辆安排
附件
汛期值班车辆安排
值班时间 单 位 值班时间 单 位
6月15日 旗委办 7月9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
6月16日 人大办 7月10日 人武部
6月17日 政府办 7月11日 法 院
6月18日 政协办 7月12日 信用联社
6月19日 人 行 7月13日 卫 计 局
6月20日 农 行 7月14日 人 行
6月21日 工 行 7月15日 发展和改革局
6月22日 农机服务中心 7月16日 国土资源局
6月23日 盐业公司 7月17日 统 计 局
6月24日 烟草公司 7月18日 经济和信息化局
6月25日 政法委 7月19日 农 行
6月26日 纪检委 7月20日 农 牧 业 局
6月27日 水务局 7月21日 工 行
6月28日 林业局 7月22日 环 保 局
6月29日 统战部 7月23日 教 育 局
6月30日 信用联社 7月24日 卫 计 局
7月1日 科技局 7月25日 粮 食 局
7月2日 宣传部 7月26日 水 务 局
7月3日 文广局 7月27日 林 业 局
7月4日 人社局 7月28日 财 政 局
7月5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29日 民 政 局
7月6日 纪检委 7月30日 审 计 局
7月7日 公安局 7月31日 住 建 局
7月8日 检察院 8月1日 农业综合开发办
值班时间 单 位 值班时间 单 位
8月2日 司 法 局 8月25日 土左供电分局
8月3日 交警大队 8月26日 城镇管理中心
8月4日 农牧业局 8月27日 档案局
8月5日 统 计 局 8月28日 组织部
8月6日 教 育 局 8月29日 发改局
8月7日 民族宗教事务局 8月30日 水务局
8月8日 环 保 局 8月31日 林业局
8月9日 发展和改革局 9月1日 民族宗教事务局
8月10日 财 政 局 9月2日 住建局
8月11日 民 政 局 9月3日 法 院
8月12日 国土资源局 9月4日 人 行
8月13日 审 计 局 9月5日 农 行
8月14日 人社局 9月6日 工 行
8月15日 卫 计 局 9月7日 团旗委
8月16日 科 技 局 9月8日 旗党校
8月17日 公安局 9月9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
8月18日 文 广 局 9月10日 工 会
8月19日 检察院 9月11日 安监局
8月20日 旗 医 院 9月12日 交警大队
8月21日 卫 计 局 9月13日 气象局
8月22日 司法局 9月14日 妇 联
8月23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 9月15日 接待办
8月24日 农业综合开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