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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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土左政办发〔2019〕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土默特左旗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土默特左旗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呼和浩特市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旗2019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平安、温暖、文明、和谐”的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民政厅《2019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移风易俗为导向,以宣传引导为抓手,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旗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全面自查,查找漏洞,落实整改。旗民政局联合旗应急管理局对殡葬服务机构的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认真查找殡葬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价格管理、公平交易、信息公开、公益保障、规范服务、廉洁从业等八个方面做到“八不得、八提升”,提升殡葬整体服务水平,为祭扫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文明的殡葬服务。

(三)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宣传、文明办、文化等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头参与支持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动殡葬工作纳入民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大局,提升层次、加大力度。

(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寄、网上纪念、集体公祭、社区共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各乡镇、中心要在总结去年清明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宣传活动和村(居)社区公祭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清明节期间推出免费、平价生态节地葬,巩固对街头焚烧冥币等陋习的管理成果。

(五)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各乡镇、中心要深入调研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殡葬移风易俗,推动解决因隆丧厚葬、人情攀比等致贫返贫问题。要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把殡葬移风易俗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整治人民环境等工作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的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为群众治丧、安葬和祭扫提供公益场所设施创造便利条件,培育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六)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和“殡葬服务体检日”活动,向公众和媒体记者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场所,介绍主要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展现殡葬服务能力,让更多群众了解殡葬行业,感受殡葬行业新面貌新气象。

(七)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对照《呼和浩特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要重点看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情况,确保排查整治对象全覆盖。二要重点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建立情况,继续紧盯容易遗漏的问题,确保排查无死角,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三要重点看立行立改情况,继续紧盯专项整治期间殡葬服务机构所列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防止推诿拖延、边改边犯,在今年清明节期间要逐项“销号”、整改到位。四要重点看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继续紧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墓位出售(租)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凡是依法处理不到位的,要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制止顶风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五要重点看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继续紧盯短期内确实难以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力量加强研究,推动从制度机制上予以解决。六要重点看“回头看”中发现的新苗头新问题,继续紧盯已建立的长效机制未发挥作用情况,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完善,真正把新苗头新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

1.成立土默特左旗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广志 副旗长

副组长:任国标 旗政府办副主任

           王永革 旗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中心,旗委宣传部、旗委政法委(综治)、旗民政局、旗公安局、旗生态环境局、旗卫健委、旗市场监管局、旗市容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林业草原局、旗交通局、旗交警支队、旗应急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具体负责全旗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任务(附件1)

3.各乡镇、中心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殡葬改革宣传和文明祭祀活动。

4.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信息上报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民政、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5.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排查整改走过场、督促检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保障

1、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清明节祭扫活动应急预案,在显要位置引导标识和疏散示意图,人流集中地安排专人引导,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投入,组织应急演练。青川公墓、把什西圪梁公益公墓、青山烈士陵园等祭扫群众较集中地区,要加强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管控工作,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和限流分流措施,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同时分别设立“文明祭祀点”,倡导文明祭扫。

2、清明节期间正值春季火灾高发期,各乡镇、中心及各殡葬服务单位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在公墓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进行。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乡镇、中心、旗民政局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清明节期间,4月5日8:00至4月7日17:00启动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旗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全旗祭扫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乡镇、中心和殡葬服务单位工作,确保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4月4日前,各乡镇、中心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旗民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中心、各有关单位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树立主动宣传意识,加强媒体沟通合作,提供宣传线索,推广殡葬改革优秀成果,加强政策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主流媒体作用,宣传殡葬工作重要意义,加大公益宣传片制播力度,宣传殡葬战线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宣传活动进社区、企业、学校和家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旗民政局要重点做好“鲜花公共祭祀活动”的宣传、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召开由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全面部署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工作。

(三)4月5日至4月7日,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安装配备安防技防设备,全员上岗24小时值班。旗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设立应急指挥部,设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642887,传真:2642887)。工作人员每日7:00到岗,当日16:00召开指挥部协调会,研究分析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清明节期间,在青川公墓、西圪梁公益公墓、青山烈士陵园设置祭扫观察点,每日12:00前和12:00至15:30分前两个时段记录祭扫总人数、祭扫车辆总数、工作人员总数(包括本单位人数、协助单位人数、临时聘用人数)、有无突发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情况并进行汇总,并于每日15:30前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直报自治区民政厅(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

4月5日至4月7日,各乡镇、中心、殡葬服务单位在每日15:00分前向指挥部上报当日祭扫工作情况。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5日至7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旗民政局负责在察素齐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各乡镇、中心组织各村在村小广场制作悬挂宣传横幅。

(五)做好清明节期间公益活动的组织安排。4月5日至4月7日,在察素齐镇旧政府广场和青川公墓、西圪梁公益公墓、烈士陵园分别设置鲜花公共祭祀点,举办“鲜花公共祭祀活动”,宣传并引导群众以鲜花祭祀的方式追思先贤、纪念先烈。

(六)督促检查。清明节后,各乡镇、中心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对2019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8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旗民政局综合股。

旗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综合股,值班电话:2642887,联系人:高如光,联系电话:13848147772,电子邮箱:tzqmz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