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
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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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
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土左政办发〔2019〕42号    

金山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金山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中心、各委、办、局是本地区、本部门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负责向旗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报送员,具体负责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收集、研判、报送工作。

二、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单位要在30分钟内向旗政府值班室报告。

三、金山开发区、各乡镇、中心、各委、办、局要高度重视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日(包括星期六、日)下午4:30前将信息报旗政府值班室。凡发生重大事件却报平安的,一律视为漏报和瞒报,凡不按时限报送或在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报请旗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旗政府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152205,传真:815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