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试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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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试行)方案》的通知

土左政办发〔2020〕8号    


各乡镇、中心,各有关单位:

《土默特左旗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试行)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2月24日

土默特左旗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试行)方案

为全面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巩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构建运转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旗长办公会议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监管、乡镇(中心)主体、村(社区)实施、物业公司运行”的原则,按照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旗处理”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新机制,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运行方式

乡镇中心为主体责任,各行政村、社区开展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

(一)户分类、村收集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

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按要求分类,定时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村保洁员负责收集,并将清扫保洁收集到的垃圾一并转运到村垃圾收集点,可回收的进入废品回收环节、回收利用,可堆肥的垃圾转运至村堆肥场进行堆肥,实现源头减量。

(二)各乡镇、中心要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期将各村垃圾转运集中到各乡镇、中心设置的临时堆放点内,临时堆放点要符合环保要求。

(三)旗处理

各乡镇、中心定期将临时堆放点的垃圾转运到旗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在做好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同时,各乡镇、中心要积极探索采用新方法、新技术处理垃圾,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强垃圾倾倒管理,禁止往沙坑、河道内倾倒。

三、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及资金来源

(一)设备配置

1.配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在村、居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段每10—15户配置一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其它地段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鼓励村、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先进行可堆肥和不可堆肥简单分类,使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常住人口千人以下的行政村设置1处垃圾收集点,常住人口超过千人的行政村或较为分散的自然村按实际情况增设收集点。

2.各乡镇、中心垃圾临时堆放点可设置3-5处,在旗市容局指导下进行选址、设置,设置要符合环保要求。

(二)人员配备

各村、社区均要成立保洁队,配备保洁员。保洁员要优先聘用贫困户人员,各村、社区要调动村、居民积极性,自己的卫生自己打扫,自己的环境自己爱护,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资金来源

乡镇、中心按辖区常住人口数核算财政补助经费,各乡镇聘用的保洁员费用包含在财政补助经费内。

四、责任分工

旗爱卫办牵头负责指导各乡镇、中心成立爱卫办(挂靠其它办公室),并开展具体工作;定期检查各乡镇中心、各有关单位《土默特左旗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试行)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

旗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中心,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组建物业公司,并加强监管,确保各村、社区、居民小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垃圾日产日清。

旗交通局负责协调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上级主管部门,协助做好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县道及县乡主干线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旗财政局负责核算各乡镇、中心,市容局环境卫生补助经费,市容局按环卫作业面积核算,将补助经费列入旗财政预算。

旗市容局负责察素齐镇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公共厕所清掏、保洁工作,指导各乡镇、中心按照环保要求,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

五、强化监管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三级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旗对乡镇、中心定期考核,乡镇、中心对村、社区定期考核,村、社区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各乡镇、中心成立爱卫办(挂靠其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乡镇、中心班子成员兼任,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行政村、社区也要确定专人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做到监管无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