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房屋租赁用于教师补课
和校外培训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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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房屋租赁用于教师补课
和校外培训的通告

土左政发〔2021〕102号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线下培训”。

为全面贯彻两办“双减”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减轻家长负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我旗积极推进对学生的“五项管理”(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体质管理和读物管理)工作,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多次对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整治。目前,全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停业整顿、集中接受年检。

近期,接居民举报,个别教师、部分培训机构租赁居民房屋、闲置厂房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线下培训。上述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依法从教和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监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醒广大居民勿将闲置厂房、民房租赁给个人或校外培训机构,用于违法违规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线下培训。作为房屋出租者,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违规办学的,旗政府将责成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居民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71——8112410,0471——8156156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