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尔营牧场专线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及
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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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尔营牧场专线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及
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土左政发〔2021〕16号    



白庙子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沙尔营牧场专线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日

沙尔营牧场专线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及

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


为切实做好伊利奶源基地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旗近年来重大项目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伊利健康食品产业园的奶源供应,切实加快沙尔营牧场建设进度,需建设沙尔营牧场专线公路。项目用地涉及大丹巴村、西花营村、东花营村、前一间房村,总用地面积约257亩(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地区实际相结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流转及征收制度,坚决打击投机取巧等违法违规乱建、乱占土地行为。

三、征收主体及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为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实施主体为白庙子镇人民政府。

四、征收补偿范围

(一)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确定的用地范围。

(二)项目用地征收后剩余土地不足0.5亩(含0.5亩)的“边角地”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耕种的“夹心地”“边角地”全部征收。

(三)因项目建设需对原有农田渠系、农田水利设施、农田道路、电力、电信等设施进行恢复重建或改迁的,重建或改迁费用列入征收成本,据实支付。

五、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标准为40700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失地农民保险费、安置补助费)。

(二)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特殊情况评估确定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包括青苗、林木、电力、电信设施及坟葬等。

六、征收补偿费用管理

为加强征收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白庙子镇成立项目建设征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财务专账管理征收补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采取旗、乡(镇)、村层层拨付方式进行拨付。

七、工作经费

为保证建设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征收工作经费按征收补偿总经费的1%安排,工作经费包括征收测绘、办公设备、经费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伙食补助)车辆使用费。同时,不可预见费按征收总经费的20%列支。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征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报旗政府,以补充方案下达实施。

附件:1、附着物补偿标准

        2、树林细化补偿标准


附件1: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单位

标准(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标准(元)

1

松树苗

10

30

铁大门

2000

2

1米以下松树

100

31

网围栏

延米

150

3

1—2米松树

200

32

电杆

1000

4

2米以上松树

300

33

U型槽

150

5

丁香

150

34

节水灌溉

200

6

花灌木

30

35

截浮流

150

7

榆杨柳树槐树

5

36

渗水井(检查井)

2000

8

榆杨柳树槐树5cm

10

37

三相电


3000

9

榆杨柳树槐树10cm

30

38

幼葡萄树

500

10

榆杨柳树槐树10—20cm

50

39

成葡萄树

1000

11

榆杨柳树槐树20—30cm

100

40

蓄水池

280

12

榆杨柳树槐树30—40cm

150

41

电话

500

13

榆杨柳树槐树40cm以上

200

42

有线电视

380

14

果树育苗

4000

43

青苗(小葱)

4000

15

成果树

660

44

青苗(大葱)

12000

16

幼果树

50

45

5000

17

机电井(水泥井)

500

46

坟帐

20000

18

机电井(钢管井)

700

47

铁艺围墙

延米

300

19

家用机电井

10000

48

凉房(前檐低于2.2米)

1000——5000

20

菜窖

1000—3000

49

门楼

500——1000

21

浆砌石

m3

280

50

土暖气

60

22

院内硬化

120

51

炭仓

300—800

23

温室大棚

100000

52

畜圈

500—1000

24

大棚(钢架)

35000

53

自来水

300

25

石头围墙

延米

200

54

照壁

2000——5000

26

砖围墙2.2米以上

延米

350

55

锅炉


评估

27

砖围墙2.2米以下

延米

280

56

地磅


评估

28

厕所(简易)

1000

57

大型广告牌


评估

29

厕所

300

58

分水闸


评估

注:其它未标明项目,补偿标准按市场价确定。

附件2:

树林细化补偿标准

种类

标准

补偿 价

松树

30-100cm

(不包括100cm)

0.8元/cm

100-200cm

(不包括200cm)

基数100元,每增加10cm,补偿价增加10元

200cm以上

300元

果树

(按距离地面30cm的直径计算)

1cm以下

1-30元

1-3cm(包括1cm)

30-100元

3-7cm(包括3cm)

基数100元,每增加1cm,补偿价增加100元

7cm以上

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