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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
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土左政办发〔2022〕9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土默特左旗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土默特左旗2022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土默特左旗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区域联防联控方案》《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和《呼和浩特市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土默特左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空气质量保障为核心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确保达到赛期空气质量保障目标要求。

(二)工作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管控。以空气质量达标为底线,充分考虑各种环境风险,将有效应对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作为重中之重,制定有针对性的强化管控措施。

坚持精准施策,严格依法防控。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严防各种形式的一刀切。

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减排。加快区域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从根本上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提前做好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应急减排,最大程度消减污染物排放。

(三)主要目标

除沙尘天气影响外,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期间(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以下简称赛事期间),全旗不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四)工作时段

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分为两个时段:一是赛前攻坚期,时间为方案发布之日至2022年1月29日;二是赛时管控期,时间为20221月30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13日。

二、赛前攻坚措施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1、有色、建材、制药、铸造、炭素、生活垃圾焚烧、涉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等的工业企业,应完成治污设施提效升级或清洁能源替代;采用重力沉降、旋风除尘、多管除尘、水膜除尘、水膜(洗)脱硫、简易碱法脱硫、湿法脱硝、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催化等末端治理工艺的企业应完成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旗住建局

2、完成专项治理和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储罐、有机液体装载、敞开液面、油气回收、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旁路等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督促企业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各类企业原则上不设置烟气旁路,对因安全生产等原因确有必要设置的,要加装自动监测设施、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旗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加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工艺监管,重点检查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关键部件;原则上不设置烟气再循环系统手动开关阀,确有必要设置的要加强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到低氮燃烧效果。加大生物质锅炉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除尘和脱硝工艺,对未配套高效除尘和脱硝设施的要求立行整改。运输车辆不得通过未纳入监控范围的出入口进出企业厂区。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旗住建局

(二)加强散煤治理进度

3、禁燃区内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要全部燃用洁净煤。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台阁牧镇、白庙子镇

加强散煤流通管控,取消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旗交警大队、旗交通运输局

4、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原则,提前做好气源、电源、清洁煤炭产品供应和储备工作。已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工程,要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及价格稳定,确保赛时管控期清洁取暖设施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工信局、供电公司

(三)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

5、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政府所在地、禁燃区内10蒸吨/小时下的燃煤锅炉要全部淘汰。

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察素齐镇、台阁牧镇、白庙子镇、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四)推进产能产量压减工作

6、继续实施水泥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2022年3月13日前,不得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

(五)强化移动源环境管理

7、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和其他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作。

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旗交警大队

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制定应急强化期机动车管控限行方案

责任单位:旗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六)提高面源污染管控能力

8、加大扬尘治理力度,企业粉状物料堆场必须进行全封闭。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各类施工工地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污染防控措施;对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因地制宜采取绿化硬化等相关措施。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加强渣土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采取网格化巡查、人防+技防等措施,严格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牵头单位:旗农牧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9、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和非经营性职工食堂要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油烟净化设备未装、停用、处理不达标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三、赛时管控期间措施

2022年1月30日一2月20日,严格执行以下三项管控措施。

(一)严格执行生产调控

1、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的企业,未按时完成国家监督帮扶、自治区专项执法和督查交办地方整改的企业,或治理、改造、整治、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实施生产调控。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各乡镇

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在赛时放假调休和停产检修。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二)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2、各类施工工地、拆迁工地要尽量减少挖土切石、喷刷涂粉、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确需进行施工作业的要强化扬尘防控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增加机械化清扫频次。

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强各类工矿企业扬尘监管,物料堆场应切实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旗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4、全面禁止秸秆、生物质和垃圾等露天焚烧。

牵头单位:旗农牧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全旗域全时段,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5、强化重点时段管控。以农历除夕至初五、元宵节为重点管控时段,严格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①公安部门组织不少于五分之一警力开展执法巡查工作;

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区域内的乡镇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本地常住人口2%比例的禁放队伍参与管控。各村组织工作人员对村(小区)内的燃放进行包干管控,每个村(小区)的巡查人员不少于10人。

牵头单位:旗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旗公安局、各乡镇、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6、强化对非法销售行为查处。对全旗范围销售网点进行不定期排查,取缔销售烟花爆竹网点,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赛时管控期间每天组织不少于1次大排查。

牵头单位:旗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公安局、各乡镇、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7、强化燃放和拉运行为的查处。村、小区辖区派出所在重点管控时段要抽调专人负责违规燃放警情线索的接报及查处对违规燃放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个人予以奖励。要将个人拉运烟花爆竹行为纳入日常交通安全检查中,对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内个人拉运的烟花爆竹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赛时管控期间每天组织不少于1次大排查。

牵头单位:旗公安局

责任单位:旗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乡镇、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8、强化对公共区域管控。在重点管控时段,指派专项工作小组对各类公园、小区大门外等公共区域实施定点管控,杜绝公共场所聚集性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取缔街面流动售烟花爆竹摊点,强化对沿街门店宣传教育,严厉查处沿街门店的违规燃放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9、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社区。在重点管控时段,组织党员、干部在社区内报名,积极、主动参与居住村(社区)内管控。组织全旗机关党员干部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党员承诺书》。

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全旗各机关单位

10.强化宣传教育。组织电视、广播、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适时向手机用户发布禁放短信,有效利用通信网络进行宣传告知;指导、督促各地区、部门的深入宣传,全民发动、全民参与工作。安排新闻媒体对各地区管控不到位情况进行曝光。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全旗各机关单位

四、应急强化管控措施

赛事期间(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当周边城市和应急联动城市预测时,或根据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发布的预警要求,应及时启动以下三项应急强化管控措施。

(一)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排放

1、不能在赛时管控期安排检修的工业企业,要根据企业类型严格落实应急强化期生产调控措施;承担余热供暖任务的工业企业同时严格落实应急强化生产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2、白名单内的企业通过压减负荷、清洁运输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非重点行业中的微涉气企业通过自主减排以及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含燃气)进出厂区。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进一步加强移动源管控

3、禁止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货车上路行驶

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旗交警大队

4、生产调控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责任单位:旗交通运输局、旗交警大队

5、禁止公路外运煤炭进入保障区域城市,应急强化管控期内对进入北京、张家口市的车辆加强查验,检查站24小时驻守。

牵头单位:旗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6、除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旗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三)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控制

7、各类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停止挖土切石、喷涂刷粉、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8、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

五、提升保障能力

(一)编制保障工作方案

1、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落实方案,形成任务清单,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和实施时限,确保管控措施取得实效。2021年12月底前,将全市范围内相关企业冬奥会、冬残奥会保障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等要求纳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二)建立赛时管控清单

2、建立赛时生产调控企业清单。将赛时期间放假调休企业、要求停产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赛时生产调控企业清单编制要求,分门别类纳入管控清单,明确责任人,确保调控措施切实有效。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3、建立应急强化管控企业清单。对不能在赛时管控期安排检修的工业企业,包括承担余热供暖、协同处置的工业企业,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应急强化生产管控企业清单编制要去,分门别类纳入管控清单,将管控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生产线,明确责任人,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旗发改委、旗住建局、旗交通运输局

4、建立应急强化管控白名单。

工业源白名单,主要包括应急强化期确因安全生产、民生保障难以停产的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旗发改委、旗工信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移动源白名单,主要包括应急强化期间禁止使用、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豁免的燃油(气)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责任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赛前攻坚期(方案发布之日至2022年1月29日)

5、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涉气工业企业及产业集群的达标排放情况,重点解决企业治污设施简易低效、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排污口不规范、私设旁路等突出问题,利用用电量监管、物料衡算、监测比对等方法分行业逐企业进行排查,依法查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问题。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6、建立环境违法问题清单,将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监督帮扶、自治区专项执法和督查交办问题纳入问题清单,按照“交办、督办、回头看”工作流程滚动实施;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销号,逐家企业督促落实整改,达到整改要求的移除问题清单,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及时组织对所有问题清单企业进行复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赛时管控期依法停产整治。同时,对前期未发现问题的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监管。按要求对照管控清单再进行一轮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各项生产调控措施准备,确保赛时管控期间按时执行到位。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7、2021年12月20日前,组织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劣质油品存储销售和生产加工企业,重点查处以重质沥青、化学组分名义变名生产、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调和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旗公安局、旗工信局

8、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持续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旗公安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工信局

9、组织开展移动源污染物监督抽测等执法检查。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公安局、旗交通运输局

10、采暖期间组织开展煤质及散煤复燃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

11、2021年12月20日前,组织开展火电、建材、化工等高架源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赛时管控期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赛时管控期(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13日)

12、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散煤、扬尘、秸秆、烟花爆竹等领域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旗工信局负责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

旗住建局、旗交通运输局、旗交警大队、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散煤管控监督检查;

旗住建局负责对施工扬尘进行监督检查;

旗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负责对烟花爆竹、旺火孔明灯等进行监督检查;

旗农牧局秸秆离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乡镇、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13、对重点污染源要驻点监管,具备条件的采用视频监控,禁绝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实施停产整治;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14、发布污染天气预警时,重点排查各项应急强化措施执行情况。

牵头单位:旗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金川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汇金道街道办事处筹备组、金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四)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报能力

15、做好大气组分监测、走航监测、污染源监控等各项工作,为赛时管控期监督、评估、会商等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旗气象局

16、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并能及时、完整传输至生态环境部门。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组织机构,统筹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认真做好牵头和配合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办力度,切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工作调度,加大检查力度。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督查机制,成立督查组,对各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赛前攻坚期加大对各部门在落实攻坚措施、制定管控清单、组织保障等方面的检查力度;赛时管控期加强对各部门赛时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措施落实不力、减排任务未完成、主要目标未实现的要严肃问责(旗政府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针对各地出现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超标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失职失责情形,按照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问责。(生态环境分局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柴油和燃气货车在线监控数据分析,严防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旗交通运输局、旗交警大队配合)。通过卫星监测热异常点、企业用电量、在线监控、高清视频监控等环保大数据,研判企业生产调控落实情况及秸秆焚烧火点,精确定位污染区域,及时反馈提示信息。组建专家团队,开展分析会商,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评估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旗气象局配合)

(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切实减少原煤散烧污染;加大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建设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障赛时管控期大气组分监测、走航观测、应急监测和执法监测等工作,确保赛事期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旗财政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五)做好舆情引导。建立冬奥会、冬残奥会保障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机制,排查相关工作中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提前安排部署防控工作。赛前及赛事期间,密切监控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做好分析研判和联动处置,严防引发负面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开展正面宣传,营造绿色东奥的社会氛围。(旗委宣传部牵头,旗信访接待中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