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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打击整治非标油2022”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土左政字〔2022〕20号    


旗应急管理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公安局:

现将《土默特左旗“打击整治非标油2022”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土默特左旗“打击整治非标油2022”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整顿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持续保持对非标油黑色产业链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结合我旗具体实际,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标油2022”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有力打击非标油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全方位、多角度清除非标油带来的安全隐患,为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以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长:杜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旗公安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海波  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文宏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文焕  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 旗应急管理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公安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公安局406室,办公室主任张文焕,成员:苏和、席明,联络员:赵娜仁。

三、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 “打击整治非标油2022”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属地监管、标本兼治的原则,各单位落实“打非治违”的主体责任,统一组织领导本监管领域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配合责任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履行备案审批程序。旗应急管理局要根据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撬装式加油站备案管理办法,对备案条件流程、方式、内容等方面予以规范。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4),对企业自用、临时或特定场所确需使用橇装式加油设备的,应严格审查并履行备案审批程序。对已备案的橇装式加油站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督查检查,一经发现“对外经营”的违法行为,立即撤销备案,关闭取缔,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三)规范成品油经营市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点”。对已掌握线索的“黑加油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让违法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地。建立起依法打击、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经营格局。

(四)完善查处没收成品油的处置制度。旗应急管理局建立查处扣押成品油检测、处理制度,对质量不合格,需按照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的,依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打击取缔‘黑加油站’长效机制的通知》职责分工进行,及时和主责单位进行对接,及时进行收集、贮存、处置,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事故事件发生。

(五)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行为。“打击整治非标油2022”专项行动中,如果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标准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承担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应积极开展调查工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不得姑息迁就。

(六)加强典论宣传和引导,营造度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成员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黑加油点”危害,定期向社会公布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治成果,曝光拒不整改、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形成共同维护安全与稳定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涉非标油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环节、明确工作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牵头和工作专班,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完善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作出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二)分段实施,保证步调一致。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部署阶段(2022年1月18日至1月23日)。旗人民政府启动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安排部署。

2、信息研判阶段(2022年1月24日至1月31日)。各成员单位对目前掌握的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旗专项领导小组。

3、打击整治阶段(2022年2月1日至5月15日)。各成员单位全面启动打击整治工作、深化打击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侦办一批大要案、摧毁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链条、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会同各成员单位对非标油黑色产业链进行常态化、立体化、系统化治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4、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5月15日至5月31日)。成员单位要全面客观真实的对专项打击整治阶段的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专项领导小组,并将专项行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固化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三)履职尽责,严格规范执法。要坚持打击破案和规范执法、惩治违法犯罪和保障合法权益并重,既要有力打击涉非标油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坚决防止扩大打击面,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防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要坚持严格执法,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准确区分一般从业人员与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准确区分被动盲从与主观恶意行为,严格依法规范使用冻结账户、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性措施,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落实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严守纪律,加强请示报告。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重大跨区域敏感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请示报告。要加强日常情况报送,各成员单位每月20日前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专项行动战果和阶段性进展情况,5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重大案事件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