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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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
通知

土左政办发〔2022〕64号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43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旗2022年“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2006年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项关注困难群众的社会公益活动。近几年,在全旗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爱心人士的积极参与下,“博爱一日捐”活动均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土左旗红十字会开展了“光明行”、“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社会救助、博爱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角(点)等人道救助项目和救助活动,为各类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温暖,为维护我旗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认真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助力首府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等工作,精心策划、集中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思想动员,增强行动自觉;党员、团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倡导个人捐出一天的收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踊跃参加募捐活动,使“博爱一日捐”活动成为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参与人道事业的公益载体。为确保募捐活动成效,建议一般干部捐款100元,科级干部捐款200元,处级干部捐款300元。

三、管好用好“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

旗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办法》,科学安排、合理使用募捐资金,组织实施好各项人道救助项目和活动,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确保管好、用好每一笔善款,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让捐赠者放心、使受助者满意;要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监事会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维护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

2022年“博爱一日捐”活动至9月底结束。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博爱一日捐”活动宣传工作,旗委宣传部要做好募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旗红十字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大力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开展募捐活动和实施人道救助做好宣传工作。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各区域服务中心,各单位将捐款直接汇入土默特左旗红十字会捐款账户并告知旗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支行

户  名:土默特左旗财政局国库股(非税)

账  号:150868207746

旗红十字会联系电话:8165932、8165933

旗红十字会捐款联系人:杨红梅  18947104838

宋  婷  15849382668

(注:汇款请注明XXX单位“博爱一日捐”,并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