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教育安全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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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教育安全工作专班的通知

土左政字〔2022〕6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校园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旗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内外安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校园内外环境安全,为广大师生营造健康、快乐的工作学习环境,结合全旗实际,特成立教育安全工作专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作专班

组  长:戈银玲   副旗长

副组长:卢根栓   旗公安局副局长

胡志远   旗教育局局长

石文宏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薛咏春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梁永红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轶   旗财政局局长

王文山   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彦军   旗水务局局长

宋  杰   旗消防大队队长

韩  峰   旗供电分公司局长

成  员:云俊杰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海江   旗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张志军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股长

辛利国   旗疾控中心主任

杨俊奎   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艳峰   旗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恒  春   旗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  君   旗水务局供水管理股股长

刘英超   旗消防大队外勤监督员

云寅松   旗供电分公司安监部部长

二、工作职责

旗公安局:负责牵头完善“护学岗”机制,强化校园专职保安配备,开展校园周边、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治安巡逻和校园安保队伍培训,协同教育部门确保一键式报警设备正常运转;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培训机构、小饭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督导学校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配合开展重点人员建档立卡、校园周边乱象整治和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化管理。对恶意诱骗、卷款跑路等培训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立案侦查。对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

旗教育局:负责全面掌握全旗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指导、监督学校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督促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加大投入,履行安保主体责任;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协调同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非学科类校外机构培训活动管理工作,对“小饭桌”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公安局等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饭桌”违法案件调查工作,配合其他部门排查“小饭桌”安全隐患;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组织做好学校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旗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校园及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和日常监管,具体负责“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核发营业执照。督促学校、小饭桌及时对加工场所进行现场封锁,对尚未使用的食品原料进行抽检;督促学校食堂、小饭桌使用“4D、五常、6T”等先进管理模式,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小饭桌”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小饭桌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监督执法;配合开展校园周边乱象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校园内食品安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登记、收费规范性、使用统一规范合同、校外培训广告等实施监管;负责对无营业执照机构开展培训进行专项整治。

旗卫健委:负责指导学校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和干预指导,强化学校、“小饭桌”卫生监督,有效处置学校、小饭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抢救受危害学生;督促指导学校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规范设置留观室、储备充足防疫物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学生生理、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工作,帮助青少年正确面对心理问题;加强对校园供水水质监督管理,保证饮用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确保安全供水。做好培训机构、“小饭桌”场所餐饮卫生安全管理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工作。

旗住建局:负责加强对校园校舍、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场所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加快推进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工程验收工作;加强校园燃气使用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排查。

旗财政局: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承担全旗公办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投入主体责任,筹措全旗公办学校安全防范所需资金,建立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投入长效机制,将保安员聘用、物防设施、技防系统、安全教育培训等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途经校、园门口的客运班线车辆监管,根据中小学生休息日、节假日返家返校高峰,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校车优先运行权和学生乘车安全;对全旗校车安全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旗水务局:做好校园饮用水安全工作。

旗消防大队:负责定期对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

旗供电局:负责规范校园周边电网规划与布局,加强学校周边电网设施、设备维护,确保校园及周边用电安全;定期对校园用电隐患进行排查,即查即改,确保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校园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提高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明察暗访,建立督查机制。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经常性深入学校及周边明查暗访,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限期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督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