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2022年地质
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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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2022年地质
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土左政字〔2022〕89号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土默特左旗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土默特左旗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土左政办发[2017]2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旗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全旗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我旗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直接威胁到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与我旗共同调查,我旗境内共有地质灾害点52处,其中泥石流31处、崩塌13处、地面塌陷8处。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多发生在雨季,我旗5-9月份降雨量较集中,是预防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时期。根据全旗地质灾害分布,结合2021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今年降水量趋势,经初步预测,今年全旗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将呈平缓趋势,地质灾害以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比较严峻。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土默特左旗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利民 旗委副书记、旗长、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广志 旗委常委、副旗长

成  员:王 瑞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跃刚 旗气象局局长

赵海波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薛咏春 旗卫健委副主任

王文山 旗交通局局长

王永革 旗民政局局长

王  轶 旗财政局局长

侯  勇 旗住建局局长

布 和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正雄 旗农牧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成义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彦军 旗水务局局长

石文宏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卢根栓 旗公安局副局长

韩 峰 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宝军 联通公司总经理

崔 琦 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晓晶 移动公司总经理

任  伟  察素齐镇镇长

张  锐  毕克齐镇镇长

张  磊  善岱镇镇长

魏春乐  敕勒川镇镇长

云志强  白庙子镇镇长

赵  波  台阁牧镇镇长

王茂盛  塔布赛乡乡长

伊  赫  北什轴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瑞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段预测及防灾减灾措施

(一)地质灾害主要隐患区段预测

根据野外排查,全旗存在地质灾害隐患52处,其中:

敕勒川镇:

1.泥石流15处:庙沟1处、小万家沟1处、达赖沟1处、一前晌沟1处、西白石头沟1处、古雁沟1处、古雁村7处、圪力更村2处。

2.地面塌陷2处:前马群村1处、妥妥岱村1处。

察素齐镇:

1.泥石流6处:西沟1处、西沟门村北1处、东沟1处、马群沟1处、此老沟1处、四合店1处。

2.地面塌陷2处:万家沟2处。

毕克齐镇:

1.泥石流4处:喇嘛洞沟1处、石门沟1处、一间房沟1处、苏盖营及黑牛沟1处。

2.崩塌10处:五一水库3处,喇嘛洞1处、黑牛沟(小桂林)2处、水磨沟3处、金銮殿1处。

台阁牧镇:

1.泥石流6处:霍寨西沟1处、红格里沟1处、三道沟1处、二道沟1处、头道沟1处、瓦窑圪沁沟1处。

2.崩塌3处:霍寨西沟3处。

3.地面塌陷4处:耿家营1处、沙家营2处、栽生村1处。

进入汛期,如遇暴雨,发生洪水、泥石流的条件仍然存在,将直接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及呼包高速公路的安全。

崩塌在进入雨季及地震等诱发下易发生山体崩塌,对过往车辆和游人会造成直接威胁。

进入雨季,地面塌陷在外因的诱发下威胁附近的居民。

(二)防灾、减灾措施

针对前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段的预测,特提出如下防灾、减灾措施:

1.防治地质灾害,是各级政府的职能,实行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组织原则。

2.沿山各乡镇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重点区域和危险点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预防。尤其在地质灾害重点易发区段,毕克齐镇、敕勒川镇、察素齐镇、台阁牧镇要健全组织机构,重点沟段要确定专人负责监控,要强化监测、预测、预报职责,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加紧组织实施,特别在汛期更要加强监测,严密注视。

3.呼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及时清理堵塞涵洞,疏通洪水通道,并设专人沿线查看,如遇险情,要随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及时告知村民。

4.凡从事建设项目的部门,务必依照部、厅行业上级的有关规定,分类在项目实施前期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照评估方案,采取防治措施并施工,以防诱发地质灾害。

5.要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尤其对地质灾害多发区和隐患点附近的居民进行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前的征兆和发生时的紧急避让方法,尽可能地避免人员伤亡。

6.严格执行汛期巡查制度和雨季值班制度,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任务层层落实到村,确保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各辖区负责人必须在6月15日前对所辖范围内的隐患点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巡视,并对其危害性作出初步判断,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尽快建立相邻地区防灾协调联动机制。巡查工作一定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为做好预警、预报、迁移、安置、救护等工作打下基础。

7.严格执行灾后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担任监测任务的单位、个人和基层组织要立即向属地政府和旗自然资源局报告灾情,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灾害的损失、发展趋势,协助属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同时要编制详细完整的调查处置报告,报送旗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乡镇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协助做好防治抢险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各乡镇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加防范。一是严格编制和执行年度防治方案。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隐患点“防抢撤”方案的编制完善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旗自然资源局备案。二是认真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应急调查小组,发生灾情,立即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坚决遏制灾情扩大。三是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加强监测预警。各乡镇要把本辖区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现场监测人,汛期之前将《明白卡》发放至受威胁群众手中,同时将《明白卡》和《避险卡》报旗自然资源局备案。

(三)加强宣传、增强防灾能力。旗气象局要做好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范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避让的快速应变能力。

(四)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在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掌握了解水情、雨情信息,明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防范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