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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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22]66号)和《呼和浩特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呼安委办发[2022]40号)部署要求,今年我旗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土左旗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有关活动。


土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5


土左旗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好土左旗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组织好今年全旗“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旗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着力抓好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特成立专门活动领导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中钢(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  张广志(旗委常委、副旗长)              

安 达(副旗长)

戈银玲(副旗长)        

王佳波(副旗长)

李  鹏(副旗长)

杜  巍(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武志红(副旗长)

马伟志(旗政府办主任)

赵海波(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贾天翼(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钧(旗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云 清(旗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振华(旗政府办副主任)

孙 健(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杜月清(旗委编办副主任)

韩 丰(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胡志远(旗教育局局长)

高 宇(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云建国(旗民委主任)

王永革(旗民政局局长)  

王建设(旗司法局局长)

王 轶(旗财政局局长)

韩树林(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瑞(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布 和(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侯 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文山(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彦军(旗水务局局长)

张振雄(旗农牧局局长)

张 亚(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薛咏春(旗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云成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清令(旗审计局局长)

石文宏(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 楠(旗统计局局长)

李成义(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秦义胜(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利胜(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宝 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云俊卿(旗妇联主席)

卢根栓(旗公安局副局长)

刘伯韬(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跃刚(旗气象局局长)

靳晓林(旗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云 洁(团旗委书记)

宋 杰(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2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旗范围内统一开展。

(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旗内各企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全旗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要紧密结合《土默特左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主流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充分报道三年来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声势和震慑效果。

各单位和部门要关注“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土默特左旗应急管理局”公众号,积极参加6月中旬组织的《安全生产法》线上知识竞赛。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与“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部门和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果。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举报重大问题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六)开展好启动仪式。6月1日,旗安委办将举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安全大讲堂、安全知识竞赛、现场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七)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旗安委办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旗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教育、文旅、卫健、水务、公安、交警、总工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供电、燃气等企业均要组织参加现场相关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展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应急装备展示、安全体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法规、安全技术、安全防护、逃生自救、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通过邀请主流媒体专访报道、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各类专题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八)继续开展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取得实效。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安全宣传进企业方面: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等,在企业厂区内设置安全橱窗和宣传栏(牌),在门厅、食堂、车间等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循环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长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宣传。在安全宣传进农村方面: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推动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栏、标语,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开展经常性安全提示教育。在安全宣传进社区方面: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创建评定内容。在社区、住宅小区设置应急广播、安全宣传栏(牌)、橱窗,举办安全知识讲座, 在户外显示屏等社会宣传平台(媒介)经常性的播放安全知识,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在安全宣传进学校方面:重点围绕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各类学校要举办1次安全专题讲座、观看1次安全警示教育片,每周至少1次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园网、校刊板报等刊播安全常识等内容。在教室、宿舍、餐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栏或提示信息。在安全宣传进家庭方面: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把安全教育作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创建的重要内容,筑牢家庭安全生产防线。同时,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共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凡盈利性宣传媒体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主动积极参与进行无偿性、公益性宣传。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镇社区、文化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旗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单位、部门要在5月31日前报送活动方案并确定1名联络员,6月份每周四10时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活动组织评分细则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 董宏伟、付美秀,8165909(传真)

电子邮箱:tzqa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