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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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默特左旗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土左政字〔2023〕61号    

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3年我旗清明节祭扫工作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现将《土默特左旗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33月28

土默特左旗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要求和国家、自治区、市和我旗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突出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和文明祭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安全监管,落实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进行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制定和落实本行政区域清明节祭扫工作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将较为分散的农村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纳入到祭扫管控范围内,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管理,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强化舆论引导,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

分析研判清明节期间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维护清明节期间社会治安和谐稳定。(责任单位:旗委政法委)

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引导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开展清明节鲜花公祭活动,有效满足祭扫群众需求。加强对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旗民政局)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做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三个必查”,协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和车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

)保障祭扫区域交通畅通。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疏导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合理安排警力执勤备勤,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责任单位:旗公安局、旗交管大队)

)监测清明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倡导祭扫群众选择绿色低碳环保祭祀方式,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

)做好祭扫现场突发病人以及突发事件致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在公墓等重点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依法制止占道经营殡葬用品、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旗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责任单位:旗林草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

(十加强清明节期间殡葬用品销售和服务收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加强对青山烈士陵园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指导。(责任单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相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民政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相关单位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安全生产、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人民至上,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相关单位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改进作风的具体实践,坚持以人民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殡葬服务条件,全面推动殡葬改革进程。

(四)严格值守,高质高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旗民政局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清明节期间4月1-4月7日)启动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处置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民政局负责汇总信息掌握全祭扫动态,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3月31日前民政局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民政局4月1日至4月7期间,殡葬服务机构每天中午12点前民政局当日祭扫工作情况,并4月10日前民政局报送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联系人及电话:梁凯18947963465,乔慧峰15754985856;邮箱:tzqmzjsw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