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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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字〔2018〕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武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防治计划》(国发〔2015〕1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内政办字〔2017〕179号),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武川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调整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作模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我县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畜牧产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考虑周边农田的消纳能力和终端产品利用渠道,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种养循环发展。

(二)政府引导,企业落实。政府通过财政、金融等优惠政策引导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主体严格落实责任,共同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三)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以畜牧大县为重点,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科学设计治理路径,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探索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

(四)发挥优势,协同推进。强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联合部署、联合组织、联合审核、联合管理,实现优势互补、协同推进。

(五)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坚持政策支持与严格管理双管齐下,明确考核方法、工作要求和结果运用,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管力度,建立并落实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实施效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2018年至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73%和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分别达到80%、90%和95%以上,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2019年要达到100%。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环评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畜禽老旧规模养殖场补齐短板,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土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以保护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明确和规范环评内容,分类指导,对畜禽规模养殖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登记,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或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予以查处。(环保局牵头,农牧业局、各乡镇参与)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

摸清县城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的布局、规模、粪污产生量及现有处理方式等情况,科学测算有机肥和能源产品的市场需求,依托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全数登记,赋于统一身份代码,建立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教平台。依据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以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同时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乡镇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认证。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消减量的重要依据。(农牧业局牵头,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参与)

(三)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按照以地定养、种养结合的思路,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建立畜禽粪污等农牧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通过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池等方式,促进有机肥料就地还田利用。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农牧业局牵头,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参与)

(四)推荐技术模式

根据畜种、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能力的不同,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经济适用的通用技术模式,一是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二是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末端利用。鼓励生产商品有机肥、生产蚯蚓肥、固体粪便堆肥发酵、污水氧化塘发酵无害化处理等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根据我县畜禽养殖场不同规模、不同畜种、不同饲养模式,推荐以下处理模式:

一是“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于养殖密集区域,依托专业化粪污处理利用企业,集中收集并通过氧化塘贮存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制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机械化施用到农田,减少化肥施用量。

二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或与种植签订粪污处理合同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割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械施用到农田。

三是“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作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

四是“粪便垫料回用”模式。规模奶牛牧场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便经过高温快速发酵和杀菌处理后作为牛床垫料,养殖污水进行氧化塘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或消毒回用。

五是“异位发酵床”模式。粪污通过漏缝地板进入底层或转移到舍外,利用垫料和微生物菌进行发酵分解。“公司+农户”模式的家庭农场宜采用舍外发酵床模式,规模生猪养殖场宜采用高架发酵床模式。(农牧业局牵头,环保局、教科局参与)

(五)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依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各乡镇负责)

(六)确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制定方案,细化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报县农牧业局备案。在工作推进中,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结合现有关于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相关的项目,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补贴,市级资金用于全县建设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点。支持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品价格政策,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落实好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财政、土地和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财政局牵头,金融办、发改局、农牧业局、环保局、税务局、供电局参与)

(二)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落实规模养殖场设施用地政策,将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国土局牵头,发改局、农牧业局参与)

(三)落实管理责任。为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成立武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海涛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东华   农牧业局局长

成   员:张宏伟   发改局局长

            高   飞   教科局局长

            刘志成   财政局局长

            王   森   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慧   环保局局长

            原绥生   税务局局长

            张   耀   市场监管局局长

            安   旺   金融办主任

            云文涛   供电局局长

            袁   帅   可镇镇长

            刘建业   哈乐镇镇长

            杜晓宏   西乌兰不浪镇镇长

            张   杰   大青山乡乡长

            王永清   上秃亥乡乡长

            李应华   耗赖山乡乡长

            李冬生   得胜沟乡乡长

            柔建军   哈拉合少乡乡长

            崔振华   二份子乡乡长

            秦国樯   农牧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李东华(兼),副主任:秦国樯(兼),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计划,提出扶持政策报县政府批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对各乡镇人民政府2017年至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年终实绩考核内容之一。

(五)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要内容、总体目标、推广意义,提高畜禽养殖业者的思想认识,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