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川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武川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0月22日
武川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8年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目标,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责任分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净化乡村卫生环境,实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以重点区域“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目标,对单位或个人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力争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我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靳春亮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云晓东 政府副县长
张海涛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 栋 政府办主任
王宏宇 县委办副主任
陈 亮 政府办副主任
张海勇 政府办副主任
李东华 农牧业局局长
李 慧 环保局局长
袁 帅 可镇镇长
刘建业 哈乐镇镇长
杜晓宏 西乌兰不浪镇镇长
张 杰 大青山乡乡长
王永清 上秃亥乡乡长
李应华 耗赖山乡乡长
李冬生 得胜沟乡乡长
柔建军 哈拉合少乡乡长
崔振华 二份子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李东华(兼),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督查及相关信息的报送,同时环保、农牧业部门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慧 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张 雄 农牧业局副局长
成 员:王宏宇 县委办副主任
张海勇 政府办副主任
环保局、农牧业局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督查小组包乡名单如下:
环保局督查秸秆禁烧包乡分配情况表
包乡科室 |
所包乡镇 |
责任人 |
办公室 |
二份子乡 上秃亥乡 |
云浩、温春燕、 何海波、陈霞 |
环评科 |
耗赖山乡 |
王慧霞、张学敏 |
自然科 |
可 镇 |
贺英、李文宾 |
监测站 |
哈乐镇 |
郭靖、袁磊 |
污防科 |
哈拉合少乡 |
高跃、王敬、赵东升 |
监察大队 |
大青山乡 |
李建国、王昱星 |
德胜沟乡 |
王宇、冀奔 | |
西乌兰不浪镇 |
齐猛、王丽媛、 郭文丽 |
农牧业局督查秸秆禁烧包乡分配情况表
包乡单位 |
所包乡镇 |
责任人 |
动防中心 |
上秃亥乡 |
赵爱臣 |
产业办 |
李炳华 | |
推广中心 |
大青山乡 |
关治国 |
植保站 |
高林梅 | |
经作站 |
刘林林 | |
草原站 |
可 镇 |
岳晓宏 |
饲料办 |
陈焕晓 | |
改良站 |
西乌兰不浪镇 |
张 斌 |
水产站 |
巩兴华 | |
药监所 |
得胜沟乡 |
王秀梅 |
动监所 |
赵继荣 | |
执法大队 |
哈乐镇 |
郭 跃 |
草原监理所 |
黄金龙 | |
经管站 |
耗赖山乡 |
赵 海 |
安全中心 |
赵振华 | |
农广校 |
李 霞 | |
农机推广站 |
二份子乡 |
范希铨 |
农机监理站 |
武明宽 | |
农机管理站 |
哈拉合少乡 |
胡建平 |
种子管理站 |
马 瑞 |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现场督导,实施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焚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同时,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管理责任体系,特别要把乡镇、村干部的责任压实,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和挂村蹲点干部、村支部书记负责制,将巡查责任明确,把禁烧任务量化,层层分解到村、户地块,对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坚决禁止禁烧期露天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对存在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农牧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发动党员、专栏宣传、张贴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禁烧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焚烧自觉性。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乡镇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进行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处罚,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农牧业局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先进地区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农牧业局要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并督促指导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落实;环保局牵头的督查组,要对各乡镇秸秆焚烧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秸秆焚烧问题相对突出、焚烧现象屡禁不止的乡镇,要及时通报信息,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