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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文件

武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前期工作的通知

〔 2021 〕-16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4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区贫困旗县(市、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流转交易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现有开展增减挂钩项目的基础上,现就继续开展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内容

(一)项目选址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各乡镇开展整村搬迁移民村庄的摸底工作、实地踏勘和调查,确保优先选择出整村已全部搬迁或生态移民时遗留问题较少能够实施项目的村庄,并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科学确定增减挂钩的拆旧区(已移民村庄),形成《武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移民搬迁情况调查表》,《调查表》经村委会及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确保每个项目形成完备的工作资料和基本图件信息资料,便于逐级汇总和归档。

(二)项目审核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各乡镇调查摸底上报的调查资料汇总后,上报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经集体确定增减挂钩拆旧区的位置、面积及复垦的类型等相关内容后,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

(三)项目立项

根据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的专题会议纪要和审核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发改部门申请立项。

(四)组织报批

项目立项后,各乡镇负责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作业单位实施项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和作业单位对拆旧区、建新区进行勘测定界,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逐级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

二、时间安排

项目开展的具体时间段分别为:

(一)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前期收集资料、项目选址、立项等工作。

(二)项目招投标工作。完成项目方案编制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三)项目方案编制及报批备案工作。完成方案的编制与报批备案工作。

(四)拆旧区复垦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完成拆旧区复垦工程设计的招投标工作。

(五)土地复垦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土地复垦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六)项目拆旧区复垦验收工作。完成拆旧区的复垦施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按照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川县增减挂钩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108)执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规划方案和复垦设计的编制工作、技术指导及日常性工作,协助各乡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


附件:《武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移民搬迁情况调查表》



附件:

武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移民搬迁情况

调查表

单位:亩

涉及乡(镇)

移民村委会、自然村

及面积

拟复垦后地类性质

村委会

自然村

面积

是否为

整村搬迁

耕地

面积

草地

面积

林地

面积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村委会领导签字:

乡镇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