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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文件

武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武川县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的公告

武政告字〔 2021 〕21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等法规及政策规定,经核定,武川县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共282处,现将全县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向武川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联系人:谭海文,联系电话:8812161,联系地址:武川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

特此公告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信息表


附件:

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