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郝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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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郝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新常发〔2018〕9号    

区人民法院、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党工委:

2018年4月27日,新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决定免去:

郭    晶    新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范建华    新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决定任命:

郝   锐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雪松  新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一年);

云凤仙  新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素梅  新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乌慧君  新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文青  新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喜才  新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甄丽英  新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