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印发《新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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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印发《新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39号    

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新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呼和浩特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态环境部华北督察局和自治区党委督查组检查卧式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提出的整改任务要求,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改善饮用水源水质,对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呼和浩特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时限,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有关要求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30号)等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解决我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违章建筑的现状,确保全区饮用水水源水质良好、水源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基本情况

按照《呼和浩特市城镇水源一级保护区划分方案》新城区辖区内共有34口集中饮用水水源井,其中城区有31口包括一水厂(DY01,DY02)2口;二水厂(DE01,DE02,DE03) 3口;四水厂(DH01-DH13,DH17,DH18)15口;工业大学、253医院自备水源井(ZG01-ZG05)5口;城中村自备水源井新城区毫沁营镇毫沁营村饮用水井(CX01); 新城区毫沁营镇一家村村饮用水井(CX02);新城区毫沁营镇代洲营村饮用水井(CX03);鸿盛工业园区水源(1号井,2号井,3号井)3口;乡镇水源井3口包括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三卜树村经贸外语学院院内1口,保合少镇2口(其中一口属截伏流)。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新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范志忠(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 徐相军(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  要彩霞(区鸿盛园区管委会主任)

               党礼义(区监察委副主任)

               张博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兴双(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关  华(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朱瑞祥(区环保局局长)

               武亚钢(区财政局局长)

               张翠丽(区农牧业水利局局长)

               蔡新哲(区林业局局长)

               王雪冰(区住建局副局长)

               云舒敏(区国土分局局长)

               武二俊(区大青山生态建设局局长)

               张俊庆(保合少镇镇长)

               寇海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戈二平(锡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占英(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   娜(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   群(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邸海龙(东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成(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继峰(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朱瑞祥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四、目标任务

针对新城区城区及乡镇34眼集中饮用水水源井,按照以保障居民用水及饮水安全为原则,制定“一井一策”方案,采取政府围封、春华水务安装监控设备,春华水务与水源井属地政府联合管理等措施,实现“人机并管”。依据“呼市水平衡方案”,逐步按照“先建井、再封井”的原则,引入黄河水,淘汰自备井。改善我区超采现状,彻底解决我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安全隐患问题。

五、重点工作

(一)对于城区及乡镇在用饮用水水源井采取政府围封、清理保护周边环境,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公司安装监控设施,保障饮水安全,具体名单见下表:

水源地名称

分布情况

周边建筑类型

占地面积

(m2)

年取

水量

(万吨)

辖区

治理措施

1

DH03 四水厂北4井

泰和尚都

住宅楼

1300

32.85

成办

围封,监控

2

DH05 四水厂北2井

维多利金色华府(一期)

住宅楼

2300

36.5

成办

防护,监控

3

DH06 四水厂北1井

成吉思汗大街与赛罕路交界

汽车维修店

1500

18.25

成办

围封,监控

4

DH11 四水厂南3井

北郊公园内

观音庙

300

32.85

海办

监控

5

DH07 四水厂赛马井

呼和佳地小区北侧

办公楼

1900

79.205

海办

围封,监控

6

DH01 四水厂军体井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1400

65.7

成办

围封,监控

7

ZG02 工业大学自备水源2号井

化工学院后

办公楼房

1300

35.04

海办

围封,监控

8

DH17 四水厂八一井

八一市场东南侧游园内

办公平房

1300

51.1

海办

围封,监控

9

DH18 四水厂公主井

公主府公园内

商业

900

51.1

锡办

围封,监控

10

DY02 一水厂昭君井

新华大街昭君大酒店东侧

洗衣房、物业办公楼

2200

80.3

中山办

围封,监控

11

DY01 一水厂报社井

原内蒙日报社院内凉亭下

闻都酒店、锦江酒店

1110

65.7

西街办

围封,监控

12

DE03 二水厂铁路3号井

玛拉沁医院附近

临建

1500

56.064

迎新办

围封,监控

13

DE02 二水厂铁路2号井

迎新东路

38中学

2200

56.064

迎新办

围封,监控

14

DE01 二水厂铁路1号井

团结小区东,  电力二公司锅炉房南侧

住宅

2500

91.104

迎新办

围封,监控

15

1 鸿盛园区自备水源1号井

圣泰机电迎有限公司院内

停产企业厂房

1000

70.08

鸿盛园区

围封,监控

16

2 鸿盛园区自备水源2号井

内蒙古银盛生物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企业院内空地

1100

70.08

鸿盛园区

围封,监控

17

ZG05 工业大学自备水源井

工大东区

办公用房

80


海办

围封,监控

18

DH04 四水厂北3井

泰和尚都南门对面



停用,现启用

成办

围封,监控

19

DH02 四水厂北5井

新城区人民政府广场

政府广场


36.5

海办

围封,监控

20

DH08 四水厂南7井

内蒙古财政培训中心南侧游园内

游园


54.75

海办

围封,监控

21

DH09 四水厂南5井

北郊公园内

河道


29.2

海办

围封,监控

22

DH10 四水厂南4井

北郊公园内

绿地


40.15

海办

围封,监控

23

DH12 四水厂南2井

北郊公园内

绿地


36.5

海办

围封,监控

24

DH13 四水厂南1井

北郊公园西口

绿地


43.8

海办

围封,监控

25

ZG04 二五三医院自备水源4号井

医院后院

院子



海办

围封,监控

26

3 鸿盛园区自备水源3号井

东鑫羊绒有限责任公司南墙外

临建

70

35.04

鸿盛园区

围封,监控

27

保和少村深水井

保和少村

办公楼房



保合少镇

围封,监控

28

经贸外语学院院内

经贸外语学院院内

学校,办公楼

2000

18.3

成办

围封,监控

(二)对于已无水源、停用、周边无饮水居民或于饮水无关的水源井采取封井措施,将由政府进行封闭具体名单见下表:

水源地名称

分布情况

周边建筑类型

占地

面积

(m2)

现状

辖区

治理措施

1

ZG03 工业大学自备水源3号井

土木楼南

已停用

170

停用

海办

封闭

2

CX01 新城区毫沁营镇毫沁营村饮用水井

毫沁营村

已停用

3700

正在拆迁

成办

封闭

3

CX02 新城区毫沁营镇一家村村饮用水井

一家村

已停用


已拆迁

成办

封闭

4

CX03 新城区毫沁营镇代洲营村饮用水井

岱州营西区

2015年封闭,目前启用,周边居民已搬迁


已拆迁

成办

封闭

5

ZG01 工业大学自备水源井

篮球场旁

配电室

80

停用,现启用用于灌溉

海办

封闭

6

保合少村截伏流

保合少村



无水

保合少镇

封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安定。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和督查,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区环保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管,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列出专项资金用于饮用水水源井围封保护工作并及时拨付;区监察局负责依法对各单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追究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全社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强大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