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新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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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新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109号    

保合少镇、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区直属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新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新城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新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范志忠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徐相军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姗 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党工委书记

郝俊杰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翠丽 区农牧业水利局局长

乌  云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卜瑞俊 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

孟常春 区法制办主任

杨连生 区委农工部部长

高俊娟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白海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红莲 区民政局局长

张  剑 区财政局副局长

云舒敏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杨建生 区税务局局长

蔡欣哲 区林业局局长

云  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  真 区卫计局局长

张亚东 区金融办主任

高  燕 区审计局局长

马丽萍 区文体局局长

吴红霞 区妇联主席

赵海英 区档案局副局长

王志刚 区农牧业水利局副局长

寇海民 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俊庆 保合少镇镇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有关文件,开展改革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稳步推进改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业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牧业水利局局长张翠丽兼任,副主任由区农牧业水利局副局长王志刚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