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字体(    )  打印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75号    

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现将《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制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听取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2.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将报告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用全市政务服务与网上审批平台办理业务,各部门自建的业务系统要主动与政务服务与网上审批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有效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4.普遍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5.全面开展“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并实施动态调整,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6.优化政府组织机构。积极稳妥实施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

7.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按照自治区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滚动梳理和动态调整。

8.加强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名登记制度决策部署,规范“多证合一”改革,统筹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做好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推动抽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着力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及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协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和应用。

9.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政务服务综合大厅建设,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安排部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年度任务。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三、依法完善行政制度

11.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四、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2.严格执行行政机关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贯彻执行《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13.将政府网站建设成为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目录,推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全面公开。

14.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进一步加强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建立政府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15.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16.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贯彻执行《新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加强政府法律顾问规范化管理和工作考核,促进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建设,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五、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以“呼和浩特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载体,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台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和评查活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1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依照“权责清单”,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违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20.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具备条件的执法人员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换发及培训考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公众参与决策的重要平台。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22.扎实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面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

23.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培训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行政复议案卷电子化,在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配备兼职行政复议联络员。

25.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做好行政应诉案件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26.改革人民调解工作。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和村(居)基本全覆盖。推进行业化、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

27.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持分类处理、依法解决,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技术鉴定、行政裁决、劳动监察等其他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确定解决诉求的责任归属、时限承诺,细化解决诉求的工作流程。

八、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28.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开展“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专题讲座以及组织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等多种形式,区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29.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及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严格执行《新城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和初任公务员开展集中法制培训,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政府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查测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30.继续开展“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31.加大普法力度。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九、健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32.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抓好工作落实。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优化指标体系,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众认可度。

33.积极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4.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总结提炼力度,强化政务信息报送,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拓展法制宣传平台,积极推广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及典型经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