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呼政办字 〔2019〕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