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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城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
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9〕28号    

保合少镇人民政府,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城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新城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殡葬领域管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呼市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按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专项摸排,基本掌握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等情况,进一步巩固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摸排范围

“住宅式”墓地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专门用于存放自家先人或遗骨的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活人墓:指人还健在,却已过早为自己准备好墓地或者提前购买的墓地;硬化墓:利用水泥、石材等固化硬化坟墓;大墓:单人墓地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地超过6平方米标准的均为大墓。

(一)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和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

(二)对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

1.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2.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违规运输遗体行为;医疗机构太平间对外承包或出租,非法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等行为;在火葬区违规制售土葬棺木及封建迷信用品行为。

(三)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四)实施摸排“全覆盖”时,重点排查:

1.在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周边、公路、铁路沿线等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硬化大墓、活人墓、宗族墓地。

2.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草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违规私建的“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

3.媒体关注的、群众反映举报的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15日至4月19日)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限要求、措施等。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新城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广泛宣传殡葬有关政策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呼市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全面摸底排查阶段(4月20日至6月10日)

1.开展前期摸排。一是严格摸排工作程序规范、细化初核、细核、汇总、整改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方法、程序,按照精准精细的要求做好摸排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做细做实所管辖的场所、林地、草原、公园等排查摸底,对有交叉或管理范围不明确的,上报区政府或上一级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范围,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通过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二是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开展摸底排查。区国土资源、住建、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农牧水利、林业、文旅游等相关部门要指导所属系统工作人员加强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的应用。通过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确定的疑似墓地等建筑,区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要在图上标明地理位置区、镇(街道)、村名称、墓地类别(大墓、石化或硬化墓等),并将图像、文字材料等整理汇总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疑似地所在地区主要负责人确认,摸排情况确认后上报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区民政局127办公室)。

2.开展详核摸排。在区国土资源、林业、农牧水利、住建、文旅游等部门初步排查的基础上,由区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摸排情况对各类违建墓地情况开展全面详查,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排查情况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签字每半月汇总填表报告一次,问题突出的要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上报市民政局,同时抄报上级对口部门。各部门对群众举报的疑似墓地建筑等要高度重视,并由区民政部门牵头,及时组织公安及涉及的相关部门实地核查,核查属实的由公安部门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登记。

3.抓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整治重点内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4.开展随机调研。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及时调度、督促、检查本地区、本领域排查进展情况。区政府将结合工作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摸排工作不全面、不扎实、手段落后影响摸排结果的,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三)总结工作阶段(2019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复查复核工作,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可靠,建立健全摸排档案并长期保存,总结摸排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

(二)建立健全台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每一类型的违法违规墓地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对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为应当火化遗体土葬的、破坏耕地植被程度、建造时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仔细加以区分登记填表造册,报送相关主管部门,为下一步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特别是2018年专项整治后仍新建的,要责令公墓单位立即予以拆除;对其他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按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依靠发动群众,提高工作实效性,切实取得成效

(三)积极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环境

此次专项摸排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群众关注度高,各地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论管控,不主动宣传,不公开报道。要注意政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以政策宣传为主、说服教育为主、积极引导为主,严禁简单粗暴,严禁蛮干硬推、严禁不切实际“一刀切”。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建立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整治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摸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指定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明确联络人员,名单于5月16前上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张俊峰,联系电话,6218127,16604810161,电子邮箱:xcqmzjshsw@163.com,传真电话:2269634。

附件:

1.新城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新城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3.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骨灰安放建筑摸  排情况统计表

4.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5.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新城区违法违建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实施方案》(呼民政201950号)要求,为加强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协助配合,切实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新城区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研究拟定我区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措施,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专项摸排工作落实,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同时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民政局、区委统战部、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园林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农牧水利局、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林业局、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14个单位、地区组成,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区政府分管民政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及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相关地区、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二)职责任务

1.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专项摸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调研督导;制定工作方案,汇总各新城区、各部门上报的摸排情况,并定期区委、区政府、向市民政局报告工作;指导各相关地区、各相关部门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核查整改的成效;负责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的汇总并建立台账;组织各相关地区、各相关部门做好殡葬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文明殡葬意识。

2.区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开展排查全区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

3.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做好我区各医院太平间、殡仪馆超期存放遗体的认领公告工作,加快超期存放遗体的处理进度。

4.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展摸排辖区内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等情况;紧紧围绕排查范围和重点,可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进行摸排,进一步细化落实分工安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和成果要求;对已认定的“住宅式”骨灰(遗体)安放建筑、硬化大幕,活人墓等,认真判定是否违法占用土地;认真分析问题成因,注意区分形成的不同历史时期等情况,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推进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边摸排边处理,该查处的严肃查处,及时整治到位;对去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尚未取得建设用地手续、违反规划建设的公墓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5.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6.区园林局:负责公园、公共绿地内违规建墓情况摸排工作。

7.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助相关部门摸排公园、公共绿地内违规建墓情况工作。

8.区农牧水利局:协助相关部门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

9.区文旅游广电局:负责摸排A级旅游景区内违规建墓情况;重点对A级以上旅游景区展开拉网式排查,采取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确保核查不留死角,摸排结果真实准确,将初步摸排工作在图上标注、梳理汇总;摸排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建墓情况。

10.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新城区管辖的医疗太平间对外承包或出租情况摸排;开展非法从事营利性殡葬服务行为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1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的殡葬基本服务价格及殡葬行业限制竞争情况,掌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延伸服务和殡葬用品的价格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在火葬区违规制售土葬棺木及封建迷信用品行为。

12.区林业局:负责摸排毁坏林地、草原违规建墓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进行摸排,将初步摸排工作在图上标注、梳理汇总;对摸排发现的破坏林地草原违法违规建墓地问题,特别是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国家森林等生态敏感重要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墓问题,要第一时间摸排清楚、第一时间向牵头部门报送情况,第一时间开展查处整改;对其他部门移交的破坏林地草原违法违规建墓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实反馈并依法查处。

13.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的摸排工作。

以上各部门、各地区于5月5日前将初步摸排情况在图上标注、梳理汇总,经部门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区民政局,并配合民政局做好详查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区政府要求或工作要求,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交待认定事项。联席会议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违法违规违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有关问题,以及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以及处理专项摸排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确保全区专项摸排行动全面实施。


附件2:


新城区违法违建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赵燕茹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 吴红莲  区民政局局长

郝俊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刘维祥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云舒敏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蔡欣哲  区林业局局长

朱瑞祥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翠丽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吴  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马丽萍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安瑞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史晋光  区园林局局长

邬广军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郭伟在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邸海龙  保合少镇镇长

寇海民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附件3:

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市、旗县区

所在乡镇

(街道)

所在村(居)组

户主姓名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设时间

存放骨灰

(遗骨)

数量

占地类别

户主联

系方式

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


































合计











备注:1.此表适用于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摸排统计,私建数量以独栋建筑或独立院落为单位进行统计。2.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专门用于存放自家先人骨灰或遗骨的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合法房产存放骨灰情形不纳入此次统计;户主是指建造“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的牵头组织者、实施者。3.占地类别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


附件:4:

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市、旗县区

所在乡镇

(街道)

所在村(居)组

户主姓名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设时间

占地类别

户主联

系方式

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































合计










备注:1.此表适用于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摸排统计。2.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对超面积的认定参照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上限;户主是指私建硬化大墓的牵头组织者、实施者。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此次统计;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纳入“回头看”内容另行统计。3.占地类别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


附件:5:

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市、旗县区

所在乡镇

(街道)

所在村(居)组

墓主姓名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造时间

占地类别

墓主联

系方式

墓主是否为党员干部































合计










备注:I.此表适用于地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摸排统计。2.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墓主是指活人墓的所属人。3.占地类别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