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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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新政办发〔2020〕6号 〕    

 

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新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维保护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特成立新城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范志忠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秦国珺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住建局局长

胡晓宁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张博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卫健委主任

安瑞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亚钢  区财政局局长

戈二平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邸海龙  保合少镇镇长

寇海明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占英  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樊建军  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玲珑 东街街道办事处行政工作负责人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吴真兼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长、副组长根据实际防控情况不定期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疫情情况,调整工作安排。

二、工作措施

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编制并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案。加大对辖区流入人员的排查,特别是由疫源地流入我区的人员,对发现的有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人员及时进行收治,规范处理,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我区,及在我区形成扩散趋势。

三、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在全区范围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动态信息收集和发布,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我区积极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举措,向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防可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具体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培训、演练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组织专家组排查我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

区网信办:收集和发现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舆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有关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不实言论,及时进行引导,如涉及到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区公安分局:协助卫生健康、交通等部门对不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个人及单位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区网信办移交的网络造谣案件线索进行摸排、立案。

区农牧水利局:协助与市交通局沟通联系,在辖区两个火车站、两个客运站建立旅客体温监测工作,如发现有发热旅客,且该旅客两周内有武汉等疫情地区等经历,第一时间联系区疾控中心进行初步排查,每日16时前向卫生健康部门汇报当日体温监测旅客数、发热旅客数及处置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对辖区药店的监控,重点监控退热、止咳、感冒等药品销售情况,同时加强对购买上述药品患者信息询问,对有到武汉等疫情地区等经历的患者第一时间通知区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上门筛查。同时对购买上述药品的人数进行统计,每日16时前将统计数据报区卫健委汇总。对全区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进行整治,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对全区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进一步加强清洁、消毒、通风管理。

区财政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资金预算,随时按照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预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

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依托鼠疫防控网格化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近两周有到武汉旅游经历的居民进行排查,并密切观察其身体健康情况。如有感冒、发烧、干咳等症状,建议其居家观察,减少外出以及到人员密集处活动,引导有发热、乏力、干咳乃至呼吸困难的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上报本地区网格化小组组长,同时报辖区社区医生。镇、街道办事处每日将辖区当日排查人数进行汇总,报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履职尽责高效开展工作,做到信息畅通,指挥调度有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成员单位要对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得将涉密及不适宜向公众公开的内容擅自传播,切忌臆断、扩大疫情实际情况,以免造成群众不必要的精神恐慌。

(三)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履责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全区通报并移交纪委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