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园区管委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开始,我区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2 个专题、16个专项,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城市燃气领域、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社区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城市燃气领域、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社区安全等“安全生产2个专题、16个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尽最大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面维护好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志忠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徐相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王彥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 强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秦国珺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晓宁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王晓惠 区政府副区长
敖 登 区政府副区长
王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
云海峰 区政府党组成员、鸿盛园区党工委
书记、管委会主任
郝占成 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 员:党礼义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方 达 区政府办主任
关 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云国庆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翠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戚 英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武亚钢 区财政局局长
刘 昌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闫 龙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朱瑞祥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局长
任真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国华 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马丽萍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云晓禄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高俊娟 区教育局局长
吴 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戈二平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蔡欣哲 区林业局局长
李 睿 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那拉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戴彩霞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胡 燕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志刚 区信访局局长
张广华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武二俊 区公用事业局局长
温秀莲 区科技局局长
吴 琼 区民政局局长
王国平 区司法局局长
牛志刚 区统计局局长
安瑞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董 浩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魏天星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贾 宏 区物业服务中心主任
卢艳春 区委编办主任
李 浬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景林 市运管局新城分局局长
樊 庶 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郭伟在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俊庆 保合少镇党委书记
邸海龙 保合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博文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寇海民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占英 海东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魏景明 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 智 东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 江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卜刚毅 锡林北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樊建军 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俊秀 中山东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云东升 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庞 俊 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振英 西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尹 群 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玲龙 东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戚英兼任,副主任由关华、云国庆兼任,成员从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地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进一步发掘我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我区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梳理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的办法,以及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措施, 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建立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区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文旅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区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人才培养,分年度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大培训等,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区委编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内蒙古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以下均需保合少镇、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行动。
责任领导:徐相军
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行动。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事故隐患治理,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评估。2021年底全面完成尾矿库治理。
责任领导:徐相军
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
(五)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以“四横四纵”工作机制为依托,按照“同步宣传、同步排查、同步治理”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消防网格化管理优势,以大、中、小网格为基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健全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区域及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落实老旧小区“一区一策”管理,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二是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场所、乡镇农村、重点行业领域等重点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治理,通过对隐患整改、管理能力、创建示范单位的强化,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实现重点场所区域消防安全环境明显优化。三是集中整治电动汽(自行)车、易燃可燃材料、集贸便民市场、仓储物流、幼儿园、小饭桌、校外培训等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四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城乡抵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得到明显优化。
责任领导:徐相军
牵头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宗教事务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分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委、农牧水利局、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一是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聚焦特种车、大客车、小客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危化车等车辆,切实加强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车辆的监管查处,严厉打击使用干式制动车辆或非法改装车辆运送人员、炸药和油料等违规行为,加强桥梁、铁路沿线、高速公路、事故高发区段等方面的隐患治理。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五是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以及超速行驶、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对全区校车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车接送学生是否超员超载,校车司机准驾车型是否相符,校车是否“带病上路”,校车管理各项制度是否落实。七是对汽车维修行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喷漆、改装等工艺以及动火、动电、起重等危险作业加强监管。八是对汽车检测机构和经营性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测站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查处检测程序不规范问题,严防“病车上路”。
责任领导:徐相军
牵头部门:区农牧水利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教育局、运管分局、交管大队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强化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治理铁路沿线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外部环境安全问题,建立健全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全面整治非法占用铁路用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以及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的易燃易爆、烧荒等影响铁路线路设备稳定的突出隐患;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铁路方面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邮政方面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城市轨道交通由区住建局牵头。
(八)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老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四是在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突出治理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重点整治施工企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起重机械、建设边坡、深基坑、脚手架、地下暗挖、临时用电和隧道工程、轨道工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责任领导:敖登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旅局、农牧水利局、城管执法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九)工业园区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王彥军
牵头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鸿盛工业园区
(十)燃气领域安全整治行动。重点开展老旧燃气管网改造、燃气供热隐患治理、燃气管网保护和占压治理、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治理、加气站隐患治理。加强对燃气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居民用户管理,规范燃气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燃气安全设施设备,推动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阻断阀等安全设备,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管道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的使用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及市政施工破坏管线行为。
责任领导:敖登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农牧水利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物业服务中心
(十一)有限空间领域安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有限空间底数,建立有限空间台账,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责任领导:徐相军
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卫健委、民政局、物业服务中心、文旅局、城管执法局、农牧水利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
(十二)粉尘防爆领域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摸底排查整治涉及粉尘爆炸场所,重点排查木器加工厂、饲料加工场所、物料打磨场所、喷漆场所等涉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格落实粉尘防爆技术规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
责任领导:王彥军
牵头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农牧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十三)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治理行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加大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统筹抓好防汛和城市内涝,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灾情信息归口报送等工作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地区要把防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好防洪工程建设,整治疏通无尾河,确保周边村民的绝对安全。做好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抓好应急预案完善普及,落实防汛资金,备足防汛物资。要抓好城市防洪和防内涝工作,加强城市堤防、立交低洼地带及旅游景区等易涝地区的排查,设立警示标识,加强管网渠道输出,确保市民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
责任领导:徐相军 敖登
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区农牧水利局 住建局
(十四) 地质灾害安全整治行动。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排查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检查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要建立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对管理人员和应急抢险人员进行培训。切实加强有关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组织技术安全方面的评审,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方法加以防范,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措施并及时整改。
责任领导:徐相军
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
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农牧水利局、交管大队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与应用。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整改和客运架空索道隐患排查治理,电站锅炉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用压力容器、气瓶专项治理。持续做好压力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分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风险点、责任链、防控网”体系。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划分出覆盖全区的特种设备监管网格,并落实监管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责任领导:敖登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文旅局、城管执法局、农牧水利局
(十六) 社区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加强社区安全有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安全员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成立社区安全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网格员、楼长、单元长“三级”安全管理网格体系。二是定期召开社区防范安全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社区的安全工作。督促社区经常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三是扎实推进社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9”活动,做好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促进群众性安全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四是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用和封堵消防通道、小区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楼道内是否堆放可燃物品。对住宅小区建筑物墙体及楼顶附属装置、外墙装饰物、外挂空调、楼顶广告牌、电线私拉乱接、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排查。对小区的各类井盖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对排水管网、窨井、化粪池要定期按照规定的安全程序进行疏通、清淤,对管道燃气定期进行巡检排查,对小区高压变电设施及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社区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进一步规范社区安全检查、建档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责任领导:敖登
牵头部门:区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社区办、长效办、消防救援大队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也是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部署,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2个专题、16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通过三年整治,扎实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新城区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牵头部门是各自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部门,要统筹推进全区范围本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层层压实责任。涉及两个牵头部门的,由第一牵头单位主笔起草整治方案。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责严格落实《通知》和各自专项整治细化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保合少镇党委政府、办事处党工委、鸿盛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也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安全生产2个专题、16个专项整治”行动。
(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严格准入、严肃处罚、失信惩戒等措施,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安全投入、应急演练等各项主体责任。
(三)从严监管执法。进一步从严执法,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依法关闭取缔,该停产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 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成本。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载体,加强对“安全生产2个专题、16个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曝光拒不整改、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全面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形成共同维护生产安全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围绕事故易发多发和风险隐患集中的领域,查处一批重大突出问题,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从重处罚,起到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五)加强督查督导。区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2个专题、16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整体督查督导,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六)疫情防控期间,坚持防疫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重点检查复工前的安全培训情况,突出高风险作业管控,落实安全防护和技术保障措施,杜绝盲目的、无法保证安全的赶工期、赶进度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守住安全底线。
(七)强化信息报送。“安全生产2个专题、16个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好各自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7月29日前报送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人名单及各专项整治方案,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各自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果,有重要信息随时报送。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
区安委办联系人: 赵晨光
联系电话(传真):25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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