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2021 年新城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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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2021 年新城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 新政发 〔2021〕 70 号 〕    

为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和  《呼和浩特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行动计划》 ( 呼党办通  〔2020〕 3  号) 要求,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确保我区  2021  年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按时完成, 在  2020  年改造任务数超额完成的基础上, 着手筹备开始  2021  年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煤改电工程,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 自治区、 呼市加强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部署, 按照

“ 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 “ 统筹规划、 因地制宜” “ 经济可行、 分步实施” 的原则, 完成  2021 年度计划改造任务。

二、 基本情况

2021  年新城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煤改电工程总面积约  136  万平方米。根据  2020  年新城区的清洁能源改造的经验, 相比较集中供热、  煤改气、煤改电三种方式, 综合比较能耗及运营成本, 在  2021  年计划采取煤改电方式实施清洁化改造。  计划总投资约  2. 7  亿元。  工程共涉及  10  个村庄

11331  户, 分别是塔利村  863  户、 沙梁村  1646  户、 三卜树村  3532  户、 上下新营村  2546  户、  生盖营村南区  112、  坡根底村  339  户、  曹家营村  1275


  

户、 乌兰不浪村  117 户、 毫沁营村  771 户、 哈拉沁村  130 户。 农业园区  7

处, 温室棚  143  个, 智能棚  5  个, 办公室  4  处, 共计约  12  万平方米。

三、 工作方法及措施

( 一) 改造工程实施主体

此次改造, 由新城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具体实施, 拟由呼和浩特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毫沁营清洁能源改造指挥部。

( 二) 手续办理及资金来源

前期环评、 能评、 稳评、 项目建议书、 可研报告批复、 全部由呼和浩特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资金来源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 市级配套  50%, 区政府自行筹集剩余  50%。

( 三) 工程时间节点

由新城区1负责协调供电部门, 对改造区域高压电网进行整体增容或者申请供电专线。 由实施方在  2021 年  4 月  1 日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

和招投标工作, 2021 年  4 月  15 日开工, 2021 年  8 月  30 日前全部完工。

( 四) 改造方式

根据各村庄具体情况不同, 因地制宜, 拟定采取石墨烯散热器采暖方式和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方式进行供暖改造。

空气源热泵涉及的管网设计, 包括供热机组、 循环水泵、 供热管道、管道连接、 阀件、 电气控制等, 由改造企业负责施工, 每户用热末端由用户或者村里自行解决。

石墨烯散热器涉及的高压、 低压线路施工由区1委托相关供电企业进行施工, 散热器设备由企业统一安装, 同时根据农村现状采暖实际情况, 在满足采暖需求的同时, 在配套电力设施建设上留有一定余量, 满足未来农村用户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同时、 设置煤改气供暖的方式作为备用改造方案。 尽全力保障  2021

年燃煤散烧改造工程任务务必完成。

四、 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 特成立  2021 年新城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范志忠  区委副书记、  1区长

副组长:  李  强  区委常委、  区委办公室主任敖  登  区1副区长

白奋兵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何国俊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网信办主任云国庆  区1办公室副主任

任真平  区住建局局长刘  昌  区发改委主任武亚钢  区财政局局长

戈二平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赵利民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寇海民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办公室主任由白奋兵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由云国庆、 任真平、 戈二平、 寇海民兼任, 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五、 竣工验收及其他工作

招投标程序结束后, 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向区质量监督站进行报备, 同时履行申请质量监督程序, 暂定于  9 月份由对工程整体进行竣工验收程序。

验收组成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市生态环境保护新城分局、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六、 工作要求

(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工作主动性。 进行散煤治理是贯彻国家、自治区、 市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改善空气质量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有积极作用和重大意义。 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 深刻理解, 将思想统一到区委、 区1的统一安排部署上, 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强化周调度和部门协调配合。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措施, 确保监管到位。

( 二) 完善网格监管, 层层传导压力。 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 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细化责任目标, 层层明确责任, 层层强化责任, 层层落实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 确保全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三) 夯实责任落实, 严格督促问责。 相关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 区1要组织督查组对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进行督促检查,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 将依据其情节轻重, 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 四) 强化宣传报道, 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广泛深入宣传散煤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作用, 同时跟踪宣传报道散煤治理工程进展情况, 对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 积极推进部门落实工作措施, 提高广大群众对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的理解与认识,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