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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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 〔2021〕 65 号 〕    

保合少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鸿盛工业园区、 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 《新城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 年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新城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 年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 《呼和浩特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 年实施方案》 文件精神, 为全面加强新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不断强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建设美丽宜居首府首区, 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现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自治区的决策部署,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 围绕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 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 突出精准治污、 科学治污、 依法治污, 扎实推进首府污染防治工作, 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 总体目标

(一) 六项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 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考核任务。

(二) 完成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下达的单位 GDP 碳排放控制目标。

(三) 黄河流域水质优良 ( 达到或优于Ⅲ类) 比例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Ⅴ类水比例达到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下达的考核指标要求。

(四)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100%;

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五) 全区土壤环境保持稳定,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8% 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8%以上;

(六) 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持续减少, 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持续提升, 达到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下达的指标要求。

三、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 积极推动试点示范。 将新城区作为全市空气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 “ 双达” 试点示范地区开始试点。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责任单位: 新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二) 切实抓好源头管控。

2. 充分发挥好 “ 三线一单” 在功能分区、 产业布局、 结构优化等方面的作用, 按照生态优先、 布局优化、 避免同质化竞争、 规模控制原则,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 工信厅、 能源局 《关于确保完成 “ 十四五” 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 严格控制相关行业新增产能, 对确有必要新 ( 改扩) 建的项目, 实行区域内污染物排放量倍量置换, 主要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现有园区内的发酵类企业原则上不能扩大发酵产能, 做好以 “ 延链、 补链、 强链、 育链” 为内涵的 “ 铸链” 文章。

责任领导: 徐相军、 白奋兵、 刘洪涛

牵头单位: 区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

责任单位: 保合少镇、 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3. 严格节能环保硬约束。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门槛, 依法落实园区规

划环评。 对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规划环评等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责任单位: 呼和浩特鸿盛高科技园区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4. 严格落实能耗 “ 双控” 制度, 严格控制新增能耗, 将能耗 1 万吨标准煤/ 年以上企业全部纳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对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要限时整改, 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按照落实产能坚决予以淘汰。

责任领导: 徐相军

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 区工信局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5. 继续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领导: 白奋兵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三) 持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6. 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剩余的 “ 城中村”、 “ 棚户区” 清洁取暖改造。

责任领导: 敖登

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 保合少镇、 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 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四) 切实提升集中供热热源保障。

7. 加快推进毫沁营调峰热源厂建设, 完成 5 台 70 兆瓦燃气锅炉, 2

台 25 兆瓦电锅炉建设, 增加供热能力 1100 万平方米。

责任领导: 敖登

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 2021 年具备开工条件

(五) 实现城市扬尘管控精细化。

8. 提高绿色施工标准, 推广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 有条件的实施全密闭化作业。 城市周边渣土运输线路、 固体废物运输线路全部实现硬化并建立保洁制度。

责任领导: 刘洪涛

责任单位: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限: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六) 强化企业扬尘管控。

9. 全市域企业 ( 无特殊工艺要求) 的煤炭运输及物料堆存、 转运实现全封闭, 不得露天堆放和设置临时储存场。 厂区运输道路、 厂区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建立管护和定期清扫制度, 采取清扫、 洒水、 绿化等措施, 防止扬尘污染。 涉及扬尘无组织排放的企业完成可视化、 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并接入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

责任领导: 徐相军、 刘洪涛、 白奋兵

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 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

完成时限: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七) 继续推进 VOCs 治理。

10. 推动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的涂料、 油墨、 胶粘剂和清洗剂。在木质家具生产、 车辆维修生产、 工业防护以及地坪、 道路交通标志、防水防火等领城, 全面推进使用水性、 粉末、 UV 固化、 高固体分等低

VOCs 含量涂料。 推广使用水性、 辐射固化替代溶剂型油墨; 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 强化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 “ 应收尽收” “ 适宜高效” “ 同启同停” 原则,提升综合去除效率。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 石化、 化工行业全面推进储罐改造, 使用高效、 低泄漏的浮盘和呼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按照规定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 白奋兵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完成时限: 2021年9月30日前

(八) 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运输能源清洁化

11. 推进以货运为主的交通运输轨道化, 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 大幅提升铁路货运量占比, 具有铁路专用线的煤炭、 钢铁、 电解铝、 电力、 焦化等大型工业企业和物流区, 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制定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的柴油货车。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城市建成区环卫、 邮政、 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 60%以上。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区农牧水利局

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 区发改委、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邮政管理局、呼和浩特鸿盛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四、 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 确保地表水考核断面持续稳定达标。

12. 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主要流域分段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将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列入旗县区年度考核目标,确保小黑河机场路断面 (市政府东侧东河)、 扎达盖河铁路桥断面(蒙马俱乐部北侧) 地表水考核稳定达标。

    责任领导: 敖登、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 区农牧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责任单位: 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 迎新路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二) 切实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13. 着力推进旗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开展千人以上乡镇、 农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责任单位: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6 月 30 日前完成农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 持续推进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 强化用地和准入管理。

14.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加强土地征收、 转让、 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 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

责任领导: 刘洪涛

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责任单位: 保合少镇、 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二) 持续做好农村生态环境工作。

15. 完成 2021 年自治区下达的建制村 (水磨村)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明确完成整治村庄清单和设施建设情况, 报自治区备案。 新增整治村庄应达到以下三项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60%, 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 8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 80%, 村


 

庄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区农牧水利局

责任单位: 区公用事业局、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保合少镇

完成时限: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

16. 调整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运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成果, 设置专项资金,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 乡镇政府所在地、 中心村、 城乡结合部、 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 严格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年度任务加强项目申报, 提高项目质量。 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 湖长制管理。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区农牧水利局、 区公用事业局、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责任单位: 保合少镇、 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17. 结合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成果,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地理界标、 警示标志或宣传牌设立, 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责任单位: 保合少镇、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

18. 严格重点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 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 做好粪污资源化项目技术指导和推进工作。 记录粪污处理、 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 防止粪污偷运偷排。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区农牧水利局

责任单位: 保合少镇、 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19. 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增效, 化肥农药施用量继续保持 2%负增长; 强制使用国标地膜, 地膜回收率达到 81% 以上; 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90%以上。

责任领导: 白奋兵

牵头单位: 区农牧水利局

责任单位: 保合少镇、 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六、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 区政府区长是本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制定本部门的详细落实方案, 并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二) 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支持, 支持将呼市列入清洁采暖试点城市, 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及企业, 合理增加我区天然气合同用气量, 并适当降低供热用气价格。

(三) 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 自治区、 市三级资金支持。 积极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继续协调内蒙古电力集团按照

2020 年的政策对呼市燃煤散烧综合治理方案同步配套建设市政高压电网, 并承担建设费用。 争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财政厅在专项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同时, 要在清洁采暖、 供热企业整合兼并、 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方面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 监督考核。 本计划目标任务纳入 2021 年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实绩目标考核内容,  并实施 “ 一票否决”,  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各地区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 区委、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在开展区本级 2021 年度督查检查时, 将本计划目标任务作为重点事项, 按季度对各地区和部门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对工作进展较慢的部门进行通报, 对不作为、 慢作为的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要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