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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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新政办发 〔2021〕 132 号〕    

保合少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鸿盛园区管委会, 区属各相关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 自治区安委会会议精神, 根据市委、 市政府安排部署, 为切实落实新城区各领域、 各地区安全生产责任, 现将 《新城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落实。


新城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区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举一反三,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 自治区党委、 政府、 市委、 市政府和区委、 区政府部署要求, 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深入检查重点行业领域,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全面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把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首府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根据新城区实际情况,成立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筹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组 长:刘照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

    副组长:徐相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胡晓宁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王晓慧 区政府副区长

        白奋兵 区政府副区长

        王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

        海 明  区政府副区长

        刘洪涛 区政府副区长

        吴青    区政府副区长

        云海峰 区政府党组成员、 鸿盛园区管委会主任郝占成 区安委会副主任

成 员:保合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信局、区交管大队、 区运管分局、区民政局 区卫健委 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环境生态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农牧水利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和30个专项检查组。

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戚英兼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查组由区应急局、两办督查室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干部组成。组长由郝占成兼任,负责组织开展督导检查。30个专项检查组主要分为消防救援、道路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 危爆物品管理、食品安全、校园安全、非煤矿山、文化市场和旅游、人员密集(大型活动)场所、属地等领域,各领域专项检查组分别由分管副区长牵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具体落实检查整改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危爆物品、食品安全、校园安全、非煤矿山、文化和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等行业领域。

四、重点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三个必须” 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形成共治格局,从即日起深入一线开展为期20天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各领域日常监管,促进隐患和问题整改常态化。

(一) 应急管理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徐相军 区委常委、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戚 英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林草灭火和防汛等事故灾害的救援工作,协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防汛防灾减灾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地区和部门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统计汇总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对油站消防设施、燃气安全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检查工作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协调指导各地区、有关部门加强防汛的各项工作。

(二) 发改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徐相军 区委常委、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季利民 区发改委主任

负责全区粮食企业、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新能源、可再生资源、光伏发电、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举办的各类项目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所属行业企业和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安全隐患。

(三)工信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徐相军 区委常委、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闫 龙 区工信局局长

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单位、商贸流通行业企业,报废汽车拆解行业企业、废品收购业等物资存储场所和成品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指导全区民营企业、电力行业,电子商务、电信邮政网络行业、仓储物流企业、邮政业、快递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房屋使用安全、仓储安全等。

(四)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 长: 徐相军 区委常委、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孙继峰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各地区和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仓储物流场所、重点场所消防车通道、大型活动场所等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气象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白奋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白俊明 区气象局局长

负责雷电灾害防御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及时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负责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和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防雷设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

(六)教育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海 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高俊娟 区教育局局长

负责全区大中小学教育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校园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工程安全、校外实践活动安全、大型文体活动安全。

(七)住建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刘洪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任真平 区住建局局长

    负责全区建筑施工、燃气、房屋使用、市区防汛、供排水、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企业、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建筑(在建工程、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对工地的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配电及线路、工程车辆、有限空间、食堂宿舍、燃气安全、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检查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管网使用和改造情况,燃气管道与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敷设等可能发生串气的安全隐患。摸排城市燃气管网底数,建立完善城镇燃气管网档案。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加快地下管道地面标识的设置工作,加大瓶装燃气企业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协调指导各地区、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牵头组织各地区和城管等部门集中整治燃气管道包裹、占压隐患,严肃查处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尽快制定已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的整治进度。加强城市防汛隐患的排查整治。

(八)城市管理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刘洪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王国华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用和挖掘以及破坏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暖等地下管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沿街道路及建筑物上的路灯,路牌,广告牌匾、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安装、使用、维护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燃气和登高、土方施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等安全责任。对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个人擅自破坏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以及改变用途等影响安全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立即严肃查处占压、包裹燃气管道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行为。加强管理户外公共场所摊点的安全检查防范事故发生。

(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刘洪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季 勇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开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沿山区域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盗采、非法取土采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治理为名的非法采矿行为,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十)农牧水务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白奋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戈二平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区运管分局加强 “两客一危一货一站” 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道路建设施工和养护、水利工程(水库、河道,村庄)、农业企业、农机、农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置影响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的安全隐患,加强水库、河道、村庄的防汛隐患排查治理,查处影响防洪安全、河道稳定,堤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企业交通站点及站外上人、上货的安全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对农业生产中农药兽药、农用机械、定点屠宰、动植物防疫检疫等安全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道路施工、养护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一)环保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白奋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云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负责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 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破坏生态环境,储存排放具有辐射、放射性废物的违法违法行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排污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文旅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长:王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

           兰建军 区文旅局局长

负责全区文化业、旅游业、体育业以及广电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重大文化演出活动和旅游活动、景区(点)、星级宾馆和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文博单位,网吧、娱乐业、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剧院(场)、书画室、游乐场所、水上游乐场所及其水上游乐活动等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地(馆)、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和场馆的消防设施、燃气安全、安全通道、电气线路等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景区内涉水、玻璃栈道、特种设备、防汛、承载游客数量等的排查整治,加强景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卫健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 

              徐 强 区委建委主任

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具消毒加工企业、 医疗垃圾(废弃物)处理企业、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门诊等医疗机构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等公共卫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养老院、美容院等行业企业涉及的医疗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卫生医疗场所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做好对医疗废弃物、 放射性物品和医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处置和管理工作。

(十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王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安瑞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负责对全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领域除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药品流通(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全区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加强对许可发证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小饭桌、商品交易市场、检测机构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发挥证照许可管理优势,依法取缔、吊销、撤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许可文件,严厉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五)宗教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海 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郭 倩 区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

负责对各宗教场所、寺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宗教场所、寺庙的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电气线路等安全隐患,加大对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设置、饮食、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火灾事故发生。

(十六) 民政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王晓慧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吴 琼 区民政局局长

负责殡葬业行业领域、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孤弃儿童保障、收养、儿童救助、疗养院、 养老院、社会福利院以及社会救助机构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燃气安全、电气线路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 公安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胡晓宁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 云柏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负责危险物品(含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成品油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群众大型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销售等“九小场所” 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种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

(十八) 交管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胡晓宁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 魏天星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负责全区公共交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识牌等和道路运输企业、全区机动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学校接送车辆、农用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突出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全区公共交通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桥梁、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

(十九)运管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 白奋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景林 区运管分局局长

负责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点)和道路运输车辆维修、保养、装潢、改装企业以及汽车配件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驾驶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车辆例行安检、安全技防设施设备和场站的消防、燃气等安全。严肃查处客运企业私设乘车站点及站外上人、上货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区物流配送场站道路运输车辆和驾乘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十)其他领域检查组

在做好重点领域检查工作的同时,结合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 鸿盛工业园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照隐患台账牵头成立专班逐项攻坚。同时成立属地综合安全检查组,组长由包联属地的区级领导担任,具体工作由属地负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全面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是当前我区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 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严抓实抓细;各有关部门, 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落细。

  (二)健全台账,严格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 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设立重大隐患排查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 “ 零容忍”,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 “ 黑名单”,行联合惩戒。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责。对此次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执行“一案四查”,  即:查直接原因和责任;查行业监管责任履行情况; 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没有安排部署、有没有管用的措施、有没有贯彻落实;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决落实 “ 两个倒查”,即:倒查安全隐患排查;倒查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宣传,做好统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检查组、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请于每周四16:00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报告,其间,各检查组每日报送工作动态,及时反映经验做法、进展情况和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