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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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通知

〔 新政发〔2022〕39号 〕    

保合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长、副区长、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如下:

刘照江(党组书记、区长)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李 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金融管理、自然资源、城市建设与管理、应急管理、信访、房屋征收、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昕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税务新城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机关事务中心。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洪涛(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挂职。

金 晶(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体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爱卫办)医疗保障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新拓生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大青山前坡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红十字会。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  明(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教育、司法、退役军人事务、民族、民政、社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民政局、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区人民武装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总工会、文明办、工商业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共青团新城区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  青(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农村农业、交通、水利、乡村振兴、林草、科技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农牧水利局(交通局、乡村振兴局)、公用事业局、科技局。

联系:区林草分局、区气象分局、老促会、社促会、科协、妇联、街道办事处。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小平(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公安和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主持公安分局工作。

联系:区交管大队。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敏(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综合经济、重大项目、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区供电分局、大数据中心(12345接诉即办)、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

云海峰(党组成员):协助区长负责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工业、创新创业、科技城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域经济合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宏盛城市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建平(区政府副处级干部):协助区长负责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谢  展(区政府副处级干部):协助区长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