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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辖区内无主尾矿库销号的公告

〔新政发〔2022〕231号 〕    

为深刻汲取今年国内尾矿库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区无主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1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城区对已完成治理的1座无主尾矿库进行销号公告,该无主尾矿库为:

新城区哈拉更村尾矿库

地理坐标:40°57′8″N-40°57′14″N

111°43′50″E-111°44′2″E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