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城区推进食品经营许可
“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关于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通知》(呼市监连发〔2023〕60号)文件精神,针对食品经营等高频许可事项,进一步推动实现“准入即准营”的改革目标,经研究决定在食品经营许可环节开展“一件事一次办”。现将《新城区推进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3年6月29日
新城区推进食品经营许可
“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关于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通知》(呼市监连发〔2023〕60号)文件精神,针对食品经营等高频许可事项,进一步推动实现“准入即准营”的改革目标,经研究决定在食品经营许可环节开展“一件事一次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核心内容,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按照利企便民、高效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于2023年底前实现新办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
(二)范围
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含餐馆、食品超市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三个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实现食品经营许可、门头牌匾设置、消防安全检查三个事项“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准入即准营许可办理模式。
三、改革内容
(一)信息共享并联办理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食品综合窗口设置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窗口,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受理后将申请信息分别流转至相关镇、街道办事处或区域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办理相应许可。信息发送要确保信息准确畅通、并联办理。各部门在获取相关申请材料后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相关审批。
(二)整合优化许可流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申请受理、跟踪及反馈,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线上平台以及政务服务综合服务大厅线下平台,整合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检查、门头牌匾设置等经营许可事项,统一形成食品经营许可综合申请表及办理流程,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整合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统一结果反馈,实现一网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结的“一件事一次办”模式。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食品经营主体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检查结果反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并告知食品经营主体。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两种方式办理,并按照所选方式对应填写相关信息采集表及申请材料文书。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对食品经营主体门头牌匾设置进行审核把关,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核情况反馈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并告知食品经营主体。申请人需填写相关信息采集表。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三)科学统筹提升服务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时限压缩要求,进一步提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水平,将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整体办结时限压缩在10个工作日内(现场核查整改时间不计入内)。
食品经营许可综合受理窗口要进一步提升受理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应设置专人负责指导辅助操作等帮办服务,帮助申请人进行“一件事一次办"网上业务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密切协同,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协同推进
要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不断优化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流程,通过事项梳理、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方式,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三)切实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要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加强各类政务数据、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切实保障数据共享的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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