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三、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四、区司法局等部门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价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列入政务公开年终考核。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新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限 |
1 |
《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
新城区民政局 |
2023年4月 |
2 |
庆丰楼拆除事项 |
新城区西街街道办事处 |
2023年9月 |
3 |
新城区医院迁建项目 |
新城区医院 |
2026年12月 |
4 |
毫沁营小学改扩建项目 |
新城区毫沁营小学 |
2025年8月 |
5 |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教学楼扩建项目 |
新城区 教育局 |
2024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