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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4〕26号    

区属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创建工作高效高质开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24年4月3日

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区政府将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确保创建工作高效高质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构建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服务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深入推进“强首府工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1版)要求,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法治实践,是拓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呼和浩特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创建质量,以创建促发展、提质效,提升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示范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制定示范创建方案,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分解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倒推工期、挂图作战,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示范创建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由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牵头抓总,分管副区长具体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各牵头单位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导考核,突出创建成效

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工作,列为依法治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内容,每月调度任务完成情况,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与区委依法治区办保持联系,4月6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李苏日娜     联系电话:6218033

电子邮箱:yx92793972@163.com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及示例

2.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联络人员名单反馈表

3.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申报材料要求及示例

1. 各指标牵头单位负责印证资料的搜集和情况说明的准备,按照《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的任务分工,收集完善2023年以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简报、图片、视频、新闻链接、情况简介等材料,材料无法上传、事前无法提供材料的可以注明实地评估、核查时提供,没有相关材料的要提交情况说明。各项申报材料应当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能证明相关工作成效即可,尽量利用现有材料或者实际成绩说明有关情况,避免突击补材料、建台账,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台账要将对应指标印证资料、情况说明逐一分类建档汇总,其中印证资料属于正式发文的均扫描成PDF格式,并按原文件名命名,涉及网址、网页截图、情况说明的可以在WORD中编辑,并对应命名文档名。各部门(包括非牵头部门)负责提供一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结报告,并配合牵头单位提供各自领域的印证资料。

2.申报材料的时间以2023年、2024年为主,有的指标在2023年以前已经完成或者依据之前的制度可以提供之前的情况,根据每项指标的具体时间要求确定。

3.每项指标提供一份包含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的情况说明,简明扼要、清晰具体,一般不超过500字,最多不超过1000字,明确字数要求的除外。

4.有的指标要求的材料,区政府主要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市级政府的有关要求,不需要本级政府制定相应文件,可提供自治区、市级政府相应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5.涉密的材料可以提供纸质材料。

申报材料示例:


附件2: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人员名单

反馈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