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新城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
该批次拟征地块位于塔利东路以西、丰州北路以南 (具体征地范围 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拟征收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塔利村集体土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医疗卫生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公告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确认工作,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 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裁、抢种、抢建青苗、地上附着物 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辖区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 门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申请。
本批次公告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日。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关于出具新城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4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