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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任真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新政提任字〔2024〕4号    

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新党干〔2024〕7号、8号文件,经新城区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提请:

免去任真平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利君同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孙羽同志任区政府副区长;

王雪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喜龙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

杨擎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闫龙同志任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高欣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局长,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请予审议。

新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