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属各相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城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2月20日
新城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供水运行管护能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力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实现水质清、水压稳、水量足、管网畅、服务优的供水局面,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全面纳入县域统管。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农村集中供水按方计量收费工作,供水工程实现村口、入户计量全覆盖,建立体制机制完善、资产权属明晰、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管理管护体系,实现农村供水的统一管理和服务,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供水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普查摸底供水现状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次核查范围涵盖新城区24个行政村的所有居民及用水企业,涉及人口约7.95万。以 “村村过、户户清、项项核”的方式,采取实地勘察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由专业人员对供水设施设备、用户用水类型、运行管护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实地勘察并登记造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营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建立健全从管网维护、水质监测、巡查缴费等环节的规章制度,编制《新城区农村集中供水规范化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新城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营业收费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 《新城区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等,规范供水业务的各个环节。
(三)安装更换智能水表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普查摸底情况,对已安装的智能水表进行维护更新,对未安装智能水表的用户从3月开始安装智能水表,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采用集中采购和与优质水表厂家合作等方式,完成智能水表安装工作。按照市水务局的工作要求,3月底前完成村口计量设施安装,6月底前完成90%入户计量安装。
(四)梯次交接平稳过渡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坚持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逐村交接、稳步推进为指导,以红山口村、代洲营村作为先行试点,逐步移交接收农村供水工程相关设施设备。结合形成可借鉴推广的成熟经验后,快速推进其他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
(五)实施区块化管理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新城区农村和山区约645平方公里,东西长约40.5公里,南北宽约37.4公里。区域跨度大,工作距离远,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根据各村地理位置用水特点等综合因素将全区农村供水业务划分为六个业务片区 (①保和少村、庄子村、面铺窑村、水泉村、大窑村;②奎素村、恼包村、甲兰板村、野马图村;③古路板村、水磨村、讨思浩村;④红山口村、代洲营村、上新营村、下新营村;⑤三卜树村、哈拉沁村、哈拉更村、乌兰不浪村;⑥塔利村、毫沁营村、沙梁村、生盖营村),实现全区供水网格化、精细化、扁平化管理。
(六)强化水费征收工作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与区发改委配合,积极对接市发改委开展农村水费定价工作,明确水费标准制定的原则、程序,建立完善的水费收缴台账,及时向用户发送缴费通知,提供便捷的缴费渠道,对欠费情况进行催缴,并负责解决用户在用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七)补齐水质监测短板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强化水源保护,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对标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全面检视农村水质问题,推进水质提升工作。加强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隐患。
(八)提升维保应急能力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全方位、地毯式、常态化的巡检查违查漏工作,及时高效做好维修维保工作,确保供水设施设备稳定良好运行。同时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形成平急两用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
(九)加大培训提升服务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保障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顺利推进,定期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业务考核、业务交流等,切实提高运行管理与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责任,农牧水利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新畅公司履行县域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区卫健委负责协助做好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等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助开展好水源地保护等工作。镇、办事处及各部门协同配合,及时解决县域统管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农牧水利局建立调度、通报等监督机制,及时掌握县域统管工作进展。加强对水量水质、水费收缴、设施设备运营、管网维护、群众投诉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出现服务不及时、质量不过关、水质不达标等情况,限期要求运营单位予以整改。
(三)开展绩效考核。新畅公司研究制定运行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对各村的水量水质、水费收缴、设施设备运营、管网维护、群众投诉处理等进行量化考核。
四、组织机构
为了快速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按照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呼和浩特市新畅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实施我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成立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管理机构,发挥统管主体作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和群众诉求,确保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顺利实施 (如有人员变动,管理机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