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是 “博爱一日捐”活动开展第20年。二十年来, “博爱一日捐”已经成为自治区政府倡导,委托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实施的一项常态化、品牌化公益募捐活动,是汇聚爱心、救人危难、传递温暖、促进和谐的人道善举,在人道救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红十字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开展好我区2025年 “博爱一日捐”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责任担当
“博爱一日捐”是各地区、各部门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更是全区党员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守望相助、博爱奉献精神的北疆人道公益品牌。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原则推进实施,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二级单位或监管单位的募捐统筹工作,确保本系统、本领域全覆盖。倡导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动员、带头奉献爱心。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原则上 “应捐尽捐”,标准为一天的工资收入。鼓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捐献出一天的利润。
二、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博爱一日捐”活动开展19年来,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捐助行动,引领带动了社会各界支持人道公益事业发展,形成了长效机制。区红十字会依规将全部募捐款项用于包括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等突发公共危机,“博爱送万家”“博爱家园”“大病救助”等人道救助活动,“红十字‘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培训等公益行动,让每一份爱心都得到落实,有形有感有效地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引领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有力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大力倡导 “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发掘、宣传在 “博爱一日捐”活动开展19年来涌现的典型事迹,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尚,不断提高 “博爱一日捐”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三、加强监督,做到募捐资金使用阳光透明
规范募捐管理,做到阳光透明,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捐款登记台账(附件),每笔捐款都要及时登记,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区红十字会要将本级 “博爱一日捐”捐赠情况向区委、政府报备。区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博爱一日捐”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募捐资金,加强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建设,对本级年度捐赠情况在区政府官网集中公示,支出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要持续开展捐赠资金审计工作,及时公开审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2025年 “博爱一日捐”活动自6月启动,9月底结束,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与区红十字会联系,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各单位捐款直接汇缴新城区红十字会,新城区红十字会开具 “内蒙古自治区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附件
XXX单位2025年 “博爱一日捐” 捐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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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人 |
2025年捐款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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