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放管服”改革典型问题自查自纠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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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放管服”改革典型问题自查自纠的报告

玉政办发〔2018〕20号    

呼放管服办:

按照呼和浩特市放管服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典型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呼放管服办发〔2018〕1号)文件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放管服”改革典型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简政放权落实情况

区属各单位对照本单位各项权利,仔细梳理,发现存在下列问题:市民服务中心进驻单位中经信局、住建局下放事项数为0;发改局进驻市民服务中心下放事项为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但该事项实际仍在发改局本单位办理,导致无人在窗口申请办理;农牧林业水利局承接市农牧局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一项,因没有相关企业来办理,目前还没有业务开展。

二、规范中介机构情况

经再梳理再确认,我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的单位有:民政局、经信局、环保局,但这三个单位从未对公民、企业办理的事项指定中介机构,故不涉及“红顶中介”、指定中介、垄断中介和“搭车”收费现象。

三、清理取消违规收费情况

经各单位认真梳理,均未发现有任何违规收费的现象,且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明确。

四、简化工商登记流程情况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各单位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办理时限、程序进行事项的办理。玉泉区工商分局受理企业登记后,自加压力,现公示已缩减到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精简资格资质情况

区属各单位均已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清理取消资格资质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对各类资质审批手续进行精简,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为公民、企业办理业务。

六、科研体制改革情况

我区目前涉及科研经费下发的只有智慧玉泉平台项目,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及时下拨,不涉及科研经费管得严、管得死、报销难等问题。

玉泉区社会服务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被列入2013-2018年度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项目计划,根据玉政字(2014)116号文《关于社会服务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批复》,由玉泉区城市管理执政执法局承担组织实施。

2013-2017年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拨给玉泉区城市管理执政执法局合计2500万元,2018年已列入预算,等待玉泉区城市管理执政执法局请款然后下拨。

七、数据信息共享情况

目前除玉泉区政府大楼内的职能部门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其他有19个部门暂未开通政务外网,只能通过VPN链接协同监管平台,但VPN网速较慢,每个单位只能分配到1-2个用户名,如果登录的单位多,会造成电脑死机或登录不上政务外网协同监管平台。我区就此类问题会尽快提出解决方案,优化电子政务平台,为各部门创造良好的网络办公环境,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八、减证便民情况

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各单位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将管理转化为服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行为规范,优化行政许可程序,简化流程,缩短核准时间,切实推动政府服务优化进程。玉泉区编办目前正在对各单位上报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梳理再确认,与各单位逐一对接,确保上报材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九、加强监管情况

区属各单位经过认真自查,均不存在以罚代管、弹性执法或管得过细、干扰过多现象。各执法单位对待公民和群众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并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我区市民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齐全,认真服务群众。各窗口单位除“即办件”外,其余事项均在窗口设置了办事流程图,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以最精简的程序为为公民、企业办理业务。目前我区市民服务中心与呼和浩特市政服务中心之间的电子政务平台暂未建立,正在与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