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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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8〕67号    

裕隆工业园区、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委、办、局:

现将《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玉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呼和浩特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文件之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调整和公开相关部门权责清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全面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区政府及各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通过财务预决算公开和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强化财政约束,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举债融资等行为,从严从紧控制政府债务增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要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环保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确保环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编入主动公开目录中,积极予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度报告中要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稳定市场预期政策解读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

加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与区网信办联系,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宣传部网站等主流平台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按照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安排,旗县区也要接入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并逐步推进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方面延伸,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推动公共服务创新供给。

各部门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向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后,我区各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到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出件。

(二)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各部门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发布“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积极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配置力量,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工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各部门要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精神,发挥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探索建设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库,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各部门要加强各自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管理与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三)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上区政府办327(室)备案。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四)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推进区政府公报纸质版及电子版建设工作,逐步建设区政府公报数据库并有序开放公报数据。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三)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要在年底前完成目录编制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各部门要把基层乡、镇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的编制作为重点来推动,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区政府涉及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于年底前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区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要安排部署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