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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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8﹞70号    

裕隆工业园区、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工作分工如下:

云鉴党组书记、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信访等方面工作。

王青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安全生产、财政税收、金融、审计、人事、劳动保障、编制、法制建设、教育、农、牧、林、水、蔬菜、交通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含机关事务中心)、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办、金融办、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制办、教育局、农牧林业水利局(含森林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交通局)。

联系:自治区地税直征局、市国税直属分局、市地税三分局、市地税涉外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大、区政协、农工部(含扶贫办)、运管分局、质监分局、驻区金融机构、天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玉盛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玉睿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天睿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刘照江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经济运行、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含价格认证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局、统计局、裕隆工业园区、环保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含环卫局、城管大队、爱卫办)。

联系:工商联、侨联、城乡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工商分局。

许金刚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区检察院、法院、交管大队、消防大队、特警二支队和驻区武警部队。

张海军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环城水系建设、房屋征收、人防、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含人防办、园林所、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土地储备项目服务中心、社区办、物业办。

联系:区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

娜仁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食品药品监管、档案、残联、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防疫、红十字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地震局、文体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景区管理办公室、卫计局(含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合管办、区属各医院)、食药局、档案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

联系:区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

苏毅杰副区长:协助刘照江副区长分管经济运行、招商引资工作。

胡少戡区长助理:协助区长负责民政、民族宗教、行政服务工作,并协助王青副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农业、劳动保障等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民宗局、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区人武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