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玉泉区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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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玉泉区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要点》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8〕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全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玉泉,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玉泉区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玉泉区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附件:

玉泉区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有效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模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融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紧盯百姓最关心、最关注的现实问题和美好期待,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细节意识、强化精细观念,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为目标,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首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更可持续。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努力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建设阶段性任务。

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继续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任务,加大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综合市场和畜禽屠宰场(厂)的改造升级力度,建立快检室,按要求公示检测结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呼和浩特建设(两个“创建”)为重点,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责任部门:食药安委办、农牧业局、环保局、食药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1.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配备协管员队伍,要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 (责任部门: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

2.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委办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责任部门: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财政局、区食药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协调推进“双安双创”和食品药品安全呼和浩特建设工作。

围绕开展“双安双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广泛开展全域性、群众性创建活动。坚持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息共享制度。持续开展好示范街、示范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示范市场创建工作,由点及面、以点带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严防不安全食品下乡,促进城乡协作互动、共同发展。推动餐厨垃圾、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实现食品安全环境的根本改善。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社会力量、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参与创建,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实现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大幅提升。(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

(四)持续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

1.落实市、区“十三五”食品安全专项规划。以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治理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晰工作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改善监管手段,充分发挥“机器”的作用,补充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加快食品检验基础建设,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食品检验检测水平,提升技术支撑能力。(责任部门:区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质监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配合)

2.加快推进信息化智慧监管工程。以信用管理为核心,以大数据为基础,加快监管数据中心、行政稽查处罚、移动执法终端、信用评价系统、网上审批和产品追溯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政府、企业、消费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生产经营者身份可查验,基础和流通信息可追溯,企业和产品信用可积累、可查询,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进行实时监控,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监管工作效率。(责任部门:区食药监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农牧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3.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准出机制。(责任部门:区农牧业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和重点相关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帮扶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入到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中,努力扩大追溯体系覆盖范围。 (责任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质监局)

(五)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建设。

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监督各项行政权力正确、及时、全面行使。监督具有行政权力的科室按照权力清单规范执法,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和监管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取证合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正确,案件公布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确保行政、刑事责任得到追究。(责任部门:区法制办、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质监局、工商局)

(六)努力改善农牧业生产自然环境条件。

1.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2.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行业企业,监督帮扶现有相关行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  

3.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快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养结构调整。(责任部门:农牧业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环保局配合)

(七)着力加强食用农畜产品种养环节源头治理。

1.大力推行农牧业良好生产规范,加强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落实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记录台账制度。加大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实施力度,采取禁限用措施,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牧户依法科学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强化食用农畜产品产地产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产地合格证试点推广工作。(责任部门:农牧业局)

2.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责任部门:食药安委办、农牧业局、卫生计生局、食药监管局)

(八)严格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经营行为。

1.进一步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加大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力度,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许可工作规范,优化许可流程。全面推进许可管理全程电子化,推动许可工作提质增效。强化食品经营许可行为监督,组织开展许可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确保行政许可依法实施,并与日常监管有效衔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数据的日常管理、分析和应用。(食药监管局)

2.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覆盖面。围绕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科学确定检查频次,确保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全覆盖。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四化”检查制度,强化日常检查、假日检查、错时检查相互衔接,切实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惩戒和曝光力度,监督企业提升风险自管自控水平。严格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流动食品摊贩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农村地区、校园周边以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互联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管理,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中掺假、冒牌、篡改保质期、过期翻新等行为的整治,突出对农村、校园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交通运输站点、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责任部门:食药安委办、农牧业局、工商局、食药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3.继续推进食品加工园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入园入市经营,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责任部门:区食药监管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配合)

(九)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1.依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区、街道两级监测、评价、预警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针对性开展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乳肉、粮食、食用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食品和药品的风险监测及评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核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基础数据库,加大对突发事件安全风险隐患的监控力度,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科学监管和公众健康。(责任部门:卫生计生局;农牧业局、质监局、食药监管局配合)

2.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探索开展大型食品企业风险交流,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责任部门:食药安委办、农牧业局、卫生计生局、质监局、食药监管局)

(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切实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在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要重点打击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途径购进药品、药品生产企业不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生产药品等违法行为。在化妆品安全监管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生产未经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在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领域,要重点打击流通环节违法经营使用微整形美容类器械、理疗治疗仪、隐形眼镜等违法行为。对于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全文公开,曝光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

2.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管局等部门)

(十一)着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障水平,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复投诉举报内容,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公示监管执法信息,曝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组织开展舆情风险监测研判,妥善处置舆情,防止舆论炒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发热点问题。创新宣传手段,提高科普宣传针对性,办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全国安全用药月等品牌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部门:食药安委办、区有关部门,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