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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
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玉政发〔2019〕54号    

裕隆工业园区、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政府副区长、区长助理协助区长工作。经研究决定,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工作分工如下:

云鉴党组书记、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 管:审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王青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应急管理、财政税收、审计、人事、劳动保障、医疗保障、教育、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 管:区政府办公室(含机关事务中心)、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医疗保障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政务服务局。

联 系: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区税务局、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运管分局、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驻区金融机构、天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玉盛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玉睿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泉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天睿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刘照江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经济运行、招商引资、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 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价格认证中心)、区域经济合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裕隆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含环卫局、城管大队)。

联 系:工商联、侨联、城乡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

许金刚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法制、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顾问等方面工作,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 管:区司法局、信访局。

联 系:区检察院、区法院、交管大队、特警二支队和驻区武警部队。

云晓东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林业、水务、环境保护、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慈善等方面工作。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 管:区农牧和科技局、水务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 系:区人武部、生态环境分局、科协、残联、关工委、慈善总会。

张海军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城乡规划建设、房屋征收、人防、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完成扎达盖河河道建设工程以及后续收尾工程。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 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土地储备项目服务中心、社区办、物业办。

联 系: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机构改革更名后不再另行发文)

娜 仁党组成员、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文体旅游广电、民族事务、市场监督管理、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防疫、红十字工作。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 管: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景区管理办公室、民族事务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含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区属各医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

联 系:区工会、团委、妇联。

胡少戡区长助理:协助区长工作。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