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黑河镇、各涉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履行环保责任,有效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坚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保障冬季、春季空气质量,根据《呼和浩特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突出抓好市区周围,沿公路两侧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以及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监管。
二、组织保障
以重点区域“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目标,对单位或个人焚烧秸秆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力争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特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组 长:云晓东(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贺瑞军(区农牧科技局局长)
成 员: 张文忠(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局长)
田金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屠灵洁(区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丁利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海英(小黑河镇镇长)
王福军(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欣(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农牧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屠灵洁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召开调度会,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三、压实责任
农牧部门要大力推广小麦秸秆机械化粉碎旋耕还田,加强对农机农技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并要积极加强技术培训,与驻区企业对接,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技术。
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做好信息收集、通报等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通过发动党员、专栏宣传、张贴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安部门负责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罚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小黑河镇及涉农办事处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进行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村委会要明确责任人,要包到自然村、组,直到具体地块。村委会要通过张贴标语、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到田间,服务到地头,做到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
区农牧科技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小黑河镇、以及各涉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