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玉泉区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玉泉区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2020年3月28日
玉泉区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2020年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平安、温暖、文明、和谐”的工作目标,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高度重视境外和疫情风险较高地区输入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制定详尽具体的工作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定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并能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二、工作任务
(一)召开由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民政工作负责人参加的部署会,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活动服务管理的通告。
(三)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与宣传等部门协调配合,宣传鼓励开展文明祭扫,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头参与支持网络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动殡葬工作纳入民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大局,提升层次、加大力度。
(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寄、网上纪念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进一步加大《市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焚烧冥币抛撒纸钱和进行其他祭祀活动的通告》精神的落实力度,巩固对街头焚烧冥币等陋习的管控成果。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成立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云晓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志刚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田金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郝向东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贺瑞军 区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呼其图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侯小平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曹体俊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孟志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文忠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纳 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白振伟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明涛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红伟 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石广荣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海英 小黑河镇镇长
王 欣 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禹海军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福军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云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晓敏 大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爱文 长和廊街道办事处主任
乌 拉 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文杰 兴隆巷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吴志刚兼任,副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石广荣兼任,具体负责全区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宣传单位,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倡导移风易俗,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倡导广大市民积极破除祭扫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家中摆放遗像追思先人恩德、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缅怀逝者,树立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
2.区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加大清明节期间影响社会稳定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维护清明节期间的和谐稳定。
3.区民政局: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生态殡葬, 完善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检查,排堵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领域的合理诉求。
4.区公安局:切实维护好辖区内治安秩序, 对可能产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听劝阻公然闹事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5.区交管支队:要提前组织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对祭扫群众较为集中地段增设临时停车场,对部分容易造成拥堵路段,设置单行标志。
6.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做好辖区内街头焚烧祭祀行为的管控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二环快速路以内范围焚烧丧葬祭祀用品,禁止明火祭奠。严禁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丧葬祭祀用品。
7.区应急管理局、农牧和科技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防火宣传,排查消防隐患,确保消防安安,4月4-6日集中祭扫活动期间, 要加强指导农村牧区文明祭扫行为,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8.区卫生健康委: 要提前准备120急救车,做好意外事件的救治预案,确保人民群众在集中祭祀活动期间的生命健康。
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违法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0.区生态环境局:及时发布清明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倡导祭扫群众选择绿色低碳环保祭祀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当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疫情防控以及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费等行为,组织绿色殡葬宣传,倡导文明祭祀。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保障
1.清明节期间正值春季火灾高发期,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各单位要配齐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清明节期间,4月4日8:00至4月6日17:00启动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区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区祭扫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4月2日前,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区民政局119办公室
四、组织实施
(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树立主动宣传意识,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大力宣传当地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要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对依靠部门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筹推动解决。
(二)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大力提倡并开展网上祭祀、代理祭祀等活动。
(三)4月4日至4月6日,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办公室128房间,电话:5686445)。
4月4日至4月6日,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每日13:00前向区民政局值班办公室上报当日祭扫工作情况。
(四)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对2020年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8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区民政局119办公室。
联系人: 石广荣 手机 18548122212
马青松 手机 1559824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