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的目标,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年限,保障农村公路畅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经区政府2020年第10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玉泉区设立乡镇、办事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玉泉区设立乡镇、办事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方案》。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玉泉区设立乡镇、办事处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机构方案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的目标,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年限,保障农村公路畅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分级管养原则,结合我区农村公路管养权限移交各镇、办事处的具体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由各镇、办事处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站,健全养护管理人员管理及议事机制、养护管理制度、乡规民约,养护人员由各镇、办事处负责配备,业务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各行政村设立农村公路养护所及养护管理人员、议事机制及养护管理制度、村规民约,养护人员由各村社负责配备,业务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
二、经费来源
1.公路养护站、所机构运营资金及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日常机构运营和人员数量需求核算补贴。
2.公路养护站、所日常养护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按县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每年每公里不少于9000元,县级公路中低级路面每年每公里不少于7000元,无路面不少于3000元;乡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少于5000元,中低级路面不少于4000元,无路面不少于2000元;村级公路油路(水泥混凝土路)每年每公里不少于3000元,村公路中低级路面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500元,无路面不少于500元的标准补贴。
2.鼓励农村牧区公路沿线受益单位及农民群众自愿出资、投工投劳养护农村牧区公路。
3.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养护资金,由村民委员会按公路养护计划,专项用于所辖区域村道的日常养护。
三、工作职责
1.各镇、办事处养护站负责辖区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做好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公路巡查工作。
2.行政村养护所负责本村村级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农村公路巡查工作。
3.各镇、办事处养护站、所要制定相应的养护管理制度,按行政区划或受益单位划分责任段,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4.各镇、办事处养护站、行政村养护所都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的道路巡查和应急抢险制度,加强对路面、路基、桥梁、涵洞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保养、加固、抢修,使其处于完好的使用状态,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发生的自然灾害、路产损害案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