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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1〕22号    

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近日,自治区部分地区黄河段发现丢弃病死猪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监管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责任落实

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5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从业人员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等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完善责任体系,抓好责任落实,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迅速开展病死动物排查

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辖区病死及不明原因死亡动物排查监测工作,对辖区主要道路两侧、河道、湖泊、草原、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黄河沿线、动物饲养场(户)、动物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重点地段场所,围绕养殖、屠宰、加工、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通过包场包户、网格管理等方式,将养殖场(户)防疫监管、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同时,做好病死动物疫病检测及溯源有关工作,严令对病死动物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私自转运,不乱丢弃,做到及时发现并依法依规无害化处理。

三、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执法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对养殖场(户)有病死动物不报告、不规范处理病死动物等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随意抛弃、收购、贩卖、加工病死畜禽等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严格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迅速核查举报线索,及时公开核查和处理结果。

四、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

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春防工作,切实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集中免疫,确保免疫质量。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报告、检疫监管、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加强生猪等活畜调运监管,发现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未备案车辆调运动物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病死动物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严格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周边环境及场所消毒灭源工作。

五、扎实做好舆情监测及法规宣传

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加强舆情监测,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规定及重要意义,逐步提高群众对动物疫病及病死动物的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六、强化督导检查及信息报送

区农牧和科技局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农牧和科技局,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工作,区农牧和科技局要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调度,实行日报告制度,从即日起每天下午3:00前向区农牧和科技局报送排查等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区农牧和科技局郭谦,联系电话:6321158  13451354651)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