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泉区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和《玉泉区清明祭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玉泉区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2.玉泉区清明祭扫工作应急预案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工作大局。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落实,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殡葬服务保障、监管执法、宣传引导、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火灾事故防范等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玉泉区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娜 仁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贾振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吴志刚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由宣传部、政法委分管领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吴志刚兼任,具体负责全区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1.宣传部:积极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殡葬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利时机,强化舆论引导,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要求,倡导移风易俗,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倡导破除祭扫陈规陋习,自觉抵制低俗的祭祀用品,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总结和宣传各地殡葬工作好做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要通过创新宣传方式,让清明宣传走进社区、服务群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家中摆放遗像追思先人恩德、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缅怀逝者,树立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2.政法委(综治工作):加大清明节期间影响社会稳定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维护清明节期间的和谐稳定。
3.民政局: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整改迅速、坚决、到位;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善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平稳,清明节前举行“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
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在各交通主次干道及周边派出人员,管控占道经营殡葬用品行为,配合交管部门治理因占道经营造成的拥堵现象。同时加大力度,做好市区内街头焚烧祭祀行为的管控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街道、楼院、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市区二环快速路以内范围禁止明火祭奠。严禁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丧葬祭祀用品。
5.应急管理局、林草分局: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严格野外祭扫用火管理,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严禁野外用火。在各林区、散坟、散墓集中区域科学设置防火检查点,合理配备防火人员及消防设备,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备战备勤,协调消防部门做好全方位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全时段执勤备战工作,坚决做到扑救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6.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清明节期间殡葬用品销售和服务收费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殡葬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7.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清明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倡导祭扫群众选择绿色低碳环保祭祀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8.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清明节祭扫活动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组织绿色殡葬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对较为集中的农村散坟、散墓和集中埋葬点,要压实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管理;要通过手机短信、宣传栏、展板、广播等多种形式,让文明祭扫和疫情防控宣传走进农村社区、服务群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清明节期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紧盯工作薄弱环节不放松,强化现场管控和执法力度,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确保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二)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进一步加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焚烧冥币抛撒纸钱和进行其他祭祀活动的通告》(呼政发〔2017〕5号)及《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精神的落实力度,巩固对街头焚烧冥币等陋习的管控成果。
(三)持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研究部署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综合整治,加大非法公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四)重点突出防止火灾。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宣传,对较为集中的农村散坟、散墓和集中埋葬点,要加大巡查力度,畅通报警渠道,防止火灾发生。要压实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管理,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予以处置,确保不发生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民政局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清明节期间,4月3日8:00至4月5日17:00启动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区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区祭扫动态,汇总信息,确保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在每日13:30分前向市指挥部上报当日祭扫工作情况。
(二)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主动开展明察暗访,民政、市场监督、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监管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重点打击殡葬领域欺行霸市涉黑行为,为群众营造良好殡葬消费环境。
(三)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于4月2日前将本部门值班人员、联系电话报区政府办公室;4月7日前将本单位清明节活动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471—5686425
联 系 人:马青松 15598242229
附件2:
玉泉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进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殡葬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安全祭奠,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设置
成立玉泉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 指 挥: 娜 仁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分局及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吴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指挥部: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相关数据和信息采集上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送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4月3日早8:00时至4月5日17:00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突发情况。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人员,及时掌握辖区群众祭祀活动动态,随时处置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切实消除火灾及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如发生火灾隐情或突发火情时,迅速组织祭祀群众离开现场,并上报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工作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区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471-5686425 ;联系人:马青松 电话15598242229